她自言自语:“这果然是个看脸的世界。”这个看脸的世界啊,有人就算剃个光头也帅成这样,是不是太不科学了?
男人昏睡了很久,他伤成那样不可避免的出现了高烧,离烟把从国内带来的退烧药泡在水里喂他喝下,每隔一小时就要碰碰他的脸试试温度,当温度恢复正常时,男人也醒了。他的嘴里满是苦涩的药味,身上的伤口火辣辣的疼,他睁开眼,看见了生下点着小花的床单,一直悬着的心落到实处,这里很安全,这些小花让他很安心。
他不想动,保持侧躺打量这个房间,房间有些乱,有很多书,凉风吹起深色的窗帘,窗台上养着一盆仙人掌。他的目光从那颗快要干瘪的仙人掌上移开,就发现了在门边冒头的一张满月脸。
离烟笑着:“总算醒了!”
她换下那套丽莎,眉心没有红痣,穿着宽大的家居服,手里似模似样地拿着一把长勺,笑起来圆胖可爱,没心没肺。
男人真觉得这小妹儿没心没肺到了极点,怎么就敢带一个满身是血来历不明的男人回家?明媚的阳光从离烟的背后争先恐后地涌进房间里,男人的心忽然一软:“谢谢。”
离烟笑着摆手:“饿了吗?我煮了粥,起来吃一点吧!”
说完后又笑了笑:“那个,先生请问你是佛教徒吗?”
男人被问的莫名其妙,淡淡摇了摇头。
佛教徒?不能吃肉不能跟小妹儿一起玩的和尚?算了吧,世界末日他也不要剃头!
***
男人坐起来脱掉了身上脏兮兮的衣服,略显单薄的身板上贴满了纱布,他低头看了看,无奈的笑了,这手艺,真是不敢赞同。
他起来梳洗,当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时整个人都不好了。离烟把新的牙刷毛巾送进来,就看见男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他摸了摸那光溜溜的脑门,再摸了摸圆滚滚的后脑勺,然后听他爆出一个字:“干!”
记忆中,有个女人说:“给我把他的头发剃干净!太打眼了这么送出去!”
干!将来要是被他知道是谁剃了他的毛,他一定要揍到爹妈都不认识!
离烟指了指他的后脑勺说:“你这里有疤,怎么弄的?当时一定很疼吧?”她小时候贪玩,从树上掉下来摔破了腿也是很疼的,腿上留了疤不好看,所以后来爸妈都不让她爬树了。
男人的手指抚过那条疤痕,已经过去十多年了,这是当年还在码头上当工人时,为了给阿赞报仇,被老工人用啤酒瓶开的瓢。
“这里是哪里?”
“美国啊。”离烟怪怪的看着男人。
“我睡了多久?”
“三天。”离烟边说边打开电脑上的一个窗口。
这是三千港出事后的第三天,在离烟每天都要关注的国内新闻中,毛毛看到了关于三千港走*私案的报道,警*方在海里捞起了一具浮尸,尸体被三千巷盛家认领,镜头中有一秒葬礼的画面,有个美丽的女孩穿黑戴白,跪在墓地上哭肿了眼睛。
“我去给你盛饭!”对于离烟来说,这只是一则非常普通的新闻。
男人梳洗后坐在桌旁,安静的吃着一碗有着明显焦糊味道的浓稠食物,一勺一勺,平静得让离烟都忍不住要自首:“恩,有点糊,这是我第一次做饭,没什么经验,你不爱吃可以不吃的,我们叫外卖怎么样?”
可男人说:“不用。”
☆、第4章米饭
离烟觉得这个男人有了一些变化,他默默吃完一碗煮糊了的粥,对她说:”冒毛,我的名字。”
“哈?”离烟想了想,并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她缠上去问,他就拉过她的手。
她的手很小,米分□□白肉嘟嘟的,老人都说这是一双有福气的手,可她自己却更喜欢瘦姑娘的手。离烟下意识地攥成拳头,男人将她的手展开,在上面写道:冒,毛。
他从小不读书,十几岁就跟着兄弟出门闯荡,在码头做过工人,给别人做过小弟,十年,他的兄弟终成人上人,而他,还是跟着他的好兄弟,他们说好的,要永远在一起。
在他的家乡,人们都要尊称他一声“毛爷爷”,毛爷爷在三千港是横着走的。
“毛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