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也就点了头,走到柜前又打一遍算盘,然后到后头取钱去了。
片刻后一沓银票拿过来,掌柜的将钱交到她手里:“一千二百七十两,姑娘你点点。”
红衣默然接过,细细地点了一遍,确认无误后就要收进袖中。低头一看,余光触及腰间垂下的挂饰时,微微一滞。
玉香囊。
她有些矛盾地思量起来。这玉香囊已在当铺走过一遭,又重新回到了她手里,若说戴玉要看缘分,这应该也算是一种缘分。
但,她答应把它留下的时候,顾及的可不是什么“缘分”,是不想辜负了聿郸这个朋友。
后来出现的事则让她觉得,聿郸那样别有用心,实在算不上什么“朋友”。
跟送玉之人都不算朋友,也就更没心思去琢磨什么和玉的缘分了!
红衣先将银票收了,手上麻利地将那玉香囊从腰带上解下来,问那掌柜:“这个能当不能?”
掌柜的一笑:“你若想,自然能当。”
他说着把东西接过去,端详一会儿告诉红衣能当三百两。
红衣咬着嘴唇,暗自做着心算:此前攒了三百七十两,这回又有一千二百七十两,那么加起来就是一千六百四十两了,还差三百六十两。
她水眸一翻:“老实告诉您,我这东西从前当过,当了三百五十两。您看这样成不成,您给我三百七十两——不是单这个加价,前几样我都没跟您争,这二十两就算是这些东西一共加的钱数,您必定是不亏的。”
那掌柜蹙着眉头,啧了啧嘴,却道:“姑娘,您若这么说,那金丝楠木的妆奁我可不要了。”
“……”红衣脑中一晃,忘了还有这一茬:这里面还有一件掌柜的自掏腰包收的东西呢。
“……别啊。”她立时泄了气,顿时堆起笑来,央道,“若不然您加十五两?实在拜托了!这钱对我有要紧用处,就差这么点,您就……”
“年纪不大人还挺精。”掌柜地扫她一眼,“得了得了,我给你加十二两,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