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美,很漂亮,但是不世俗,这一点真的很难得。
之后,他的视线就没有从白浣之身上移开过。
现在想想。可能他对白浣之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那会儿他就想过从傅景嗣手里把她抢过来。
他们第一次见面那天,傅景嗣被一通电话喊走了,据说是家里的小丫头出了状况。
作为朋友,叶琛一直都知道傅景嗣在家里养着一个小女孩儿,看他接到电话时担心焦虑的表情,他就知道他对那个小女孩的感情不一般。
傅景嗣离开之后,白浣之哭了。
他脑袋一热,绕过桌子,走到她身边,轻轻地揉了揉她的头发。
他到现在都记得白浣之当时的表情,就像看到老虎的兔子一样。
他按照傅景嗣的吩咐把白浣之送回了家,车子停在楼下,白浣之准备下车的时候,他将车门落了锁。
“老傅经常这样把你扔下?嗯?”他这样问她。
“不是,他对我很好,这是第一次。”白浣之帮着傅景嗣辩解,生怕他误会傅景嗣。
叶琛当时就觉得,这女人,怎么这么傻呢。
怪不得人们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他真是见识到了。
连他这个旁观者都能看清楚的问题。她就是看不清。
“是吗?”他冲她笑了笑,“那挺好的,祝福你们。”
“谢谢你啊。”这四个字,白浣之说得很真诚。
叶琛看着她傻乎乎的样子,都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就放她下车了。
像白浣之这种长得漂亮又好骗的女人,估计没有男人会不喜欢。
……
叶琛坐在出租车后座上,回忆着十年前的事情,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了笑容。
直到肩膀上尖锐的疼痛传来,他才回过神来。
定睛一看,出租车已经停在了家门口。叶琛拿了三张一百块钱扔给司机,说了一句“不用找了”,然后下车。
回到家里,客厅空荡荡的,一点儿人气都没有。
叶琛不愿意多呆,直接上楼,来到卧室。
这里跟他走的时候一个样子,地板上的血迹虽然已经干涸了,但依旧触目惊心。
叶琛弯下腰,将地上的刀捡起来。轻轻一笑。
那天晚上白浣之对他的顺从和温柔他都记在心上,当时他真的是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才会觉得她是准备敞开真心接纳自己。
之前叶琛总是觉得白浣之心软,好欺负,从来没想过她能做出这种事情。
她在他情绪最亢奋的时候,用这把刀子捅了他。
如果不是他躲了一下,这把刀子会直接插在他的心口,说不定他现在已经没命了。
这件事情让叶琛对白浣之有了新的认识。
他在想,自己或许不该用之前那种方法和她相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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