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软在
只是具体的,还不大清楚。
“对!我有捡到钱,去楼下扔垃圾的时候,从垃圾桶里面看到了十万块钱!我身上的事跟那些钱有关系吗?“
小姐姐立刻就想起了七天前的晚上。
十万块钱被人扔在垃圾桶,想印象不深刻都难。
“嗯,那是买命钱,有人想要买命,你拿了那笔钱,就默认达成了交易,所以才会被那东西缠上。
软软有算到,小姐姐与缠上她的鬼魂是有因果关系的。
可小姐姐手上并没有沾染血债。
不可能是杀人与被杀的关系。
那么就只剩下两种可能了,要么缠上她的鬼魂,跟她有亲缘关系。
要么就是小姐姐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与鬼达成了某种协议。
若是亲人的鬼魂,不太可能有带走小姐姐的想法。
那就只剩下协议了。
买命钱。
这是鬼与活人达成协议最普遍,也是最阴损的一种方式。
“啊?“
小姐姐被说的有点懵,她不太能理解,也从来都没有听过这种说法。
“那笔钱你有掉吗?”
“没有没有,那么大数额的钱,我根本动都不敢动,我以为是谁家不小心丢错了东西,把钱都送到了警察局。”
小姐姐连忙摆手。
十万块钱摆在眼前,确实足够财帛动人心。
可现在的社会秩序健全,只要不是贪到极致的人,看到这么一大笔钱,估计都不敢。
她没有那么贪心,也怕这么大数目的钱,别人丢了会着急,所以原封不动都送到了警局。
“那就好,只要钱没动就行,晚上我去你家一趟,帮你解决这件事情,不过在此之前,你要把那笔钱拿回来。”
软软心中暗暗松了口气。
如果小姐姐把这笔钱了,那可真就是神仙难救。
人有人的律法,鬼有鬼的秩序。
虽然在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买命钱这种方式害人性命,不太厚道。
但确确实实也是钻了鬼戒律法的空子。
就算是被阴司查出来了,也就是被不轻不重的惩罚一下。
毕竟逝者已逝,已死的人是不能还阳的。
人命都已经害完了,而且还是与鬼签订协议才被害的,就是告到阎王那里去,也是双方都有错。
谁叫你非得贪呢。
但凡拾金不昧,不也不至于被害吗。
“真的可以吗?总裁那里…。。“
小姐姐恍然,突然想起眼前,这根救命稻草,只是个五岁小团子。
啊,这?
大半夜的去她家对付鬼。
老板知道会宰了她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