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文写文到现在,第一次有人求主角死掉,是有多蛋碎。
……
最后那文应读者要求被安上了个悲剧结尾,人虽然没有死,但貌似比死好不到哪儿去,这对于俗套的大团圆结局爱好者的齐木来说简直是无法言语的伤痛。
狗血从一开始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结局倒是好多人都松了口气,砖头少了许多。
完结就代表结束,应该。
可恶的八点档电视剧狗血加失忆,滚粗,去死!
然后齐木写完后用了半个月时间将脑袋清空了,现在甚至连那里面的人叫什么名字都记不起来。
现在想想喷子都是从那之后下一本写了一半之后就开始有的,难道和那文有关?
齐木深呼吸一口气,点开了那个页面。
刚看到文案,顿时一盆狗血从天而降!
齐木终于知道为什么就算自己写正经文,写强强,写出乎意料的剧情,也总会被熟悉的人找到拍砖的路标了!
那文里头的主角,名字叫齐木。
呵呵。
是谁说来着,这样能增加读者对作者的印象,若是人的性格写好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只要那人的性格写好了……
齐木抹了把额上的冷汗,继续看下去。
文案。
仙元大陆,万族林立,强者为尊。无尽岁月以来,遵循修炼之路,但求成仙,长生不死,致使千万修士,九死一生逆天前行。
魔尊出世,妖魔当道,掀起腥风血雨,举世皆惊。
动荡的黑暗纪年,家族血脉大清洗,弱者驱逐,强者核心培养,力争在魔尊觉醒前打开仙界大门。
在这场浩荡中,被家族变卖的少年,立足于正邪之间,从此走上复仇不归路。
哪怕被吞噬被践踏被染成一地乌黑又如何,该属于我的迟早要拿回来!
齐木笑得妖异,想要变强,当然得跟着最强的人混,强者为尊修仙修魔又有何差别。
您说呢,尊上?
作者:本文主受,双修当然可以有,背叛染黑当然也是可以有,神展秀恩爱当然也是有的,请各位亲毫不大意地跳坑吧~~
主角:齐木,渊落(魔尊);配角:……
这一下就勾起了久远的记忆,冗长地叹息一声表示哀悼。
看前面,多么正常的修真设定。虽然啰嗦了点有凑字之嫌,咳咳。
主角年幼时没有察觉出灵脉被家族遗弃,于是跟着魔尊修炼,突飞猛进,震慑世人,以至闻名仙元大陆,最后和魔尊双宿双栖。请注意,感情上绝对是温馨甜文。
再怎么说也是构思了两年的故事,大致大纲还是记得的,齐木向来大纲无能,简洁点看上去俗套但若是写出来情节剧情应该精彩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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