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景胜哑口无言,怔了好半天才回:“中学化学学得不错嘛,知道的挺多。”
所以,他也不再对她有所要求了。
只是自己靠了上去,胸膛密实地贴着她后背。
景胜以为自己会很激动,精。虫上脑,夜不能寐。但没有,他只觉得,这女人好瘦啊,就像上次坐在她车后抱住她一样。只是这次隔着的衣料没那么厚了,景胜能清楚感知到于知乐脊椎的骨节,就在她身体上,像镶了一条神圣的佛珠。
他不由自主地闭上眼。在她平和的体温里,呼吸里,他仿佛找到了皈依。
——
翌日,生物钟的缘故,于知乐一早先醒了。
她睁开眼,发现昨晚执意背向而眠的自己,一觉起来,却完全面朝着景胜。
他还在睡,气息均匀稳妥,一会还咂了咂嘴。
这让她想起了自己六岁时,第一次在妈妈臂弯的襁褓里,所见到的弟弟,那会他还是个出生不久的小婴孩。
这几年,她很少被什么感动,尤其年纪渐长,能触动的她的东西,更是少之又少。
这几年,她一直在努力挽回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活着的尊严,这是用钱才能实现的,不停奔波,很疲惫,很煎熬,并且需要日以继夜的堆砌。
现在连她自己也不相信,但她的心脏已经在这么说了,景胜是她生平所见过的最可爱的男人。
哦不,人。最可爱的人。
她认为他可爱,可能是已经摸懂了他,又可能还没搞清楚。但昨晚,她已经再三确认过了,她需要爱情,需要关怀,需要这样一个可爱的人。她也知道他的身份,她与他之间有难以形容的天差地别,但没关系,无所谓,她根本没想过要什么结果,景胜说要和她结婚,在她听来就像个虚假的童话,动人的笑话。
她也知道,有一辆破旧的公交车必然要重新载上她,接着走剩余的路,风吹雨打,坑坑洼洼。
那么,就在这个站台,雨后的日光刚好照射在长凳上,就让她安静地坐一会。这时候,一个人也走了过来,他坐到了她旁边,他握住她的手,和她说话,告诉她,他爱她。
这个人,就是正在她眼前,熟睡着的可爱男人。
——
景胜醒来的时候,拱了拱被子。
和瞌睡虫战斗的过程中,右眼不经意开了一道缝,瞄到枕畔已经空无一人,景胜秒醒,飞快地从被子里坐起来。
他环视房间一圈,眉头紧蹙,有些绝望。
他发誓他第一次住这么破烂不堪的酒店。他还发现,在这里,有关于知乐的东西已经消失殆尽,只有她的烟盒子还留在矮柜上。
心里慌得不行,景胜一边手忙脚乱地套毛衣长裤,一边拿出手机,飞快找到了于知乐电话,拨出去。
一次,
两次,
三次,
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日了,景胜暴跳如雷,想摔手机,都没睡上一觉就把他甩了?还把他一个人扔酒店?有必要这么丧心病狂?
景胜瘫回转椅,烦躁地颠着腿。他拼命劝自己耐下性子,想想昨晚他到底哪里表现不好,才导致今早这样的结果。
妈的,就接了个吻,摸了个胸,其他明明什么都没做啊,这是最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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