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钟更不必说,一见难忘,没有哪个女人会不爱这样的男人。
明薇还听说,曾经明末还有个温怀光,堪称红尘绝色,历史长河流淌几千年,无人能出其右,艳冠群芳,可惜竟无半张画像流传下来,否则真是要看看这倾城之姿。
那顾朗呢?她想了半天,不得不承认,他也是长得好看的,俊秀雅致,第一眼觉得好看,朝夕相对,怎么看都不会厌,古人说玉树临风,真是好比喻,再贴切没有了。
唉,青梅竹马多少年,这个时候突然生起别样的心思来,实在是一件让人觉得难堪和尴尬的事情,怪难为情的。
但是这个念头根本止都止不住,尤其是她觉得当他俯□来亲吻她的时候,她几乎连心跳都要停止了。
从来,从来都没有那样的体会过。这和她想象中的爱情不一样,可是真的让她心神激荡,难以自持。
可她也不敢表露出来,只能装作不知道,生怕说开了却没有好结果,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过完这一天,到傍晚时分她站在镜子前查看自己的伤势,痕迹还在,好在已经消退很多,这么冷的天气,只披一件睡袍,要不是暖气开得足,非要感冒不可。
她把睡袍拉上来穿好,在想,如果顾朗再不回来,她就出门去,不拘到哪里,闷在家里,真的是无聊透顶。
幸好他回来了,风尘仆仆,大衣湿透了,还有没有融化的雪珠子,她问:“吃过饭了没有?”
“没,回来陪你吃。”他笑着脱下了手套,觉得她那样渴盼的样子实在可爱,“你就是闲不住,可偏偏总爱惹事,这下好了吧,受伤了还得养着。”
她抱怨道:“这次实在是冤枉透顶,刘邵没有给我打电话,事情怎么样了?”
“一言难尽,我们先吃饭。”
她说:“我打电话。”
顾朗捉住她雪白的一双玉手,打趣道:“这双素手是这辈子都不能洗手作羹汤了吧?”
“为什么要我做饭?”她不以为然道,“厨艺要天分,我做不来。”
他笑着摇了摇头,问她想吃什么,打电话去酒店让人做了送上来,住在这样繁华之地就是这样便捷,否则家里没有佣人就难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