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记
人性分丑姸,
世情多波澜。
虽属虚里写,
莫当小说看。
贪欲熏心易,
醍醐灌顶难。
荣枯不须卜,
在尔心念间。
(2)前序[注]
我的朋友肖遥先生,有一天突然找我,大声吆喝曰“懒虫,你给我童年时的一个伙伴写部小说吧!”口气有点像下命令,既生硬,又粗鲁。我先是愕愕然,大为失惊,继而谑谑然,笑了。是那种自嘲的笑
“迷糊蛋,”我喊着他的诨号,“你找错人了吧?我何曾写过小说,写那种东西是要有特殊脑结构的。我有吗?”
“叫你有,你就得有。”他不改蛮横口气,“反正给你说了,你就得写!”看那架势,好像他是汉武大帝似的。一边说,还一边向我指着一个大帆布袋“喏,素材都在那里面,是甄实友先生很多年前提供的……”
那是一个老式大帆布旅行袋,凸凸地装着东西。现在几乎算是古董了。我用手掂了掂,妈呀,好沉!
就这样,我被迷糊蛋硬生生地分派着当一个我自己怎么也不敢相信会当得了的角色__小说家(按,本来想称作小说人,却又觉得世间无此概念,故从俗。着实是托大矣)。
至今还记得迷糊蛋临走时那狡狯的表情,那酸不唧唧的眼神,好似在讪我与斥我“哼,看你敢耍懒不接这活儿?看你敢不把这活儿下功夫干好?”
娘的,你让我写篇杂文或随笔,或者诌个歪诗什么的,我倒可以凑凑手。可我哪有这写小说的能耐?不是一个路子呀!况且,我从来就对虚构人物和情节笨得无法形容,如何能干好?
不过从那之后,我不敢懒了,竟斗胆要当小说家了。一边翻着肖遥这迷糊蛋留下的资料,一边构思和写作。至今,居然真的写出了一部小说__《不二岁月》。
可见,作家应该是逼出来的。这是我下的结论。不知这结论对不?太离谱不?
约乎言之,写小说并非易事,于我更属艰难。你读过这小说觉着有趣,能说声好,甚至还对之有一星半点的错爱,好像在河边拣了一个形状够意思的卵石,那末我要在这谢你啦!你若读了不惬意,觉得欠缺你想要的作料,我也不怪你。趣味各异嘛。不光我不怪你,我切望你也别怪我。
好,就啰嗦这些吧,如还有需交流的内容,那就搁到以后再说。
唐朝有位不知名的尼姑,写了一诗,颇有机趣。且抄在下面
终日寻春不见春,
芒鞋踏破岭头云。
归来偶把梅花嗅,
春在枝头已十分。
她以往“终日寻春”,却枉费力气,难道她那是在做骑驴找驴的蠢事?
哦,非也!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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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作为小说的琐碎配件,前序本该置于正文之前,方为正经。可是看了几部时下小说,皆无前序。我怕贻笑大方,便把这序文附于后跋之后,使之变头为尾。如此颠倒,虽甚别扭,甚荒唐,却不失为法外求法之一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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