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像是漫长的冷冬,让她早早地体验了一把刺骨的冷意,压抑无奈。
林砚坐在沙发上,这个沙发有些年代了,好几处已经破了,露出了黄色的海绵来。林砚拖了皮靴,腿搁在地上,大脑一直静不下来。
杜芷萱这几年一直时装圈,成绩不愠不火,也经常能看到她的报道。去年,她刚刚去参加某卫视的节目,和时下一位女明星搭档,不过节目也就参加了两期被淘汰出局了。
小腿和脚趾发酸,她看了看手机,没想到今天走了一万多步,轻轻揉着腿。
路景凡走过来,“腿抽筋?”
“不是。”林砚摇摇头,把脚塞进鞋子里。
路景凡瞅了一眼,“是不是鞋子太大了。”
林砚抬眸看了他一眼,轻轻应了一声“嗯”。她脚小,34码,总买不到合适的鞋子。
路景凡也头疼,“你这脚啊,别穿高跟鞋了。”
“不行。没发现我穿高跟鞋气质好了很多吗?顶尖的设计师需要这样的气质。”她振振有词。“杜师姐每次出席活动,至少是8厘米的高跟鞋。媒体都称呼她,美女设计师。”
路景凡敛了敛神色,抓起她的脚,搁在他的膝盖上,“是不是磨破皮了?”
吊灯散发着微暖光泽,两人的声影交叠在墙角,周身都暖洋洋的,时光像是被定格了。他慢慢的脱了她的袜子,目光停留在她的脚上,大脑突然的想到了一个——肤若凝脂。
☆、第四十八章
路景凡脱了她的袜子,果然,她的脚趾头被磨破了一块皮。因为这一年来,她坚持穿高跟鞋的缘故,脚趾头上有两处被磨得亮亮的。
这两年,林砚不知不觉间变了,稚气渐渐褪去。眉眼长开了,水剪双眸,看着你时候水灵灵的。
当然,受到大环境的影响,现在她也不再穿帆布鞋了,踩着高跟鞋咚咚得,一开始走路不稳,现在都可以穿高跟鞋跑了。
路景凡拿过抽屉里的药膏,给她磨破皮的地方上了药膏。女人对自己狠起来也是毫不心软的。路景凡眼底有几分好奇,伸出手比较着,她的脚和他的掌心,这么一比,她的脚真的太小了。“光长个子不长脚了。”
林砚缩回脚,脚趾头四下动了动。“这是遗传,我妈妈——”她顿了顿,“陈家妈妈的脚就很小。”倚在沙发上,“所以我小时候跑步跑不快,每每只能达到及格线。”
路景凡轻笑,“自己不爱运动,好意思说脚小。”这几年,就没有看她去锻炼过。上次约好了去爬山,结果爬到一半,因为没力气,路景凡只好陪着她坐缆车上去,下山自然也是缆车。
林砚余光看了他一眼,知道他可能想到了爬山的事,“师兄,等我忙完这阵的事,我就和你一起锻炼身心。”
路景凡自然不信,“我爸妈过段时间要出国,蛋挞没人照顾。”
林砚眨眨眼,“这是?”
“我会将蛋挞接到我那里,正好这段时间,你也住我那里吧,恩,顺便每天带它去散散步。”
住他那里?这是要同居的节奏吗?
林砚小声嘀咕道,“我去你那不方便吧?”然而她的心早已砰砰直跳,激动地要蹦起来。
路景凡有一套两居室,平时一个人住那。去年过年,林砚就住他那里。
路景凡看到她嘴角藏不住的弧度,他歪过头,什么时候自己也这么别有用心了。
翟希一回到b市就给路景凡打了电话,约他晚上见面。
晚上,路景凡和林砚早早地去了火锅店。两人坐下来没多久,翟希风尘仆仆的赶来,“嗨,景凡,林砚——”她拿下口罩和墨镜,一张脸化着淡妆,让人眼睛一亮。
林砚差点没认出她,“翟希姐——”
“饿死我了,我们先点菜。”翟希拿过菜单,选的全是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