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头的车队走的太慢,她便往往返返,不亦乐乎。
后来便不行了,磨的腿根儿有不可言喻的疼。
她一向不逞英雄,弃马坐车,颠了半日,结果哪儿哪儿都疼。
终于在日落时分,赶到了名曰马山的小镇,投宿在镇中唯一的脚店。
也够幸运的,脚店里还有客房三间。
据说,她们今天才行了不过六十多里路,也就是说想到洛阳,像这样的日子至少还得过上十来天。
光想想就是一种痛苦。
徐昭星要了热水,让每个人都泡一泡脚,倒是想洗澡来着,可出门在外,哪有那么便利的。
她和蒋瑶笙睡了很小的一张床,床板很硬,被子很窄,房间里还有一股因为常年潮湿积攒出的特别味道,这些都没能抵挡住她汹涌袭来的困意,一觉就睡到了早上。
第二日的征程,天刚亮,就开始了。
徐昭星几个从脚店中出来,套马的时候,刚好撞见了另几个套马的客商。
其中一个穿着青色袍子的男人,主动和她搭话:“敢问这位兄台要去何地啊?”
徐昭星瞥见了他腰间悬挂着的青玉,一时没有看清形状,不答反问:“兄台要去何地啊?”
男人道:“哦,我和几个兄弟走货去洛阳。”
他像是窥透了她的意图,故意转了转身子,他腰间悬挂着的青玉,便彻底露出了形状。
除了小了几个号,与她头上的那个青玉符,不管是材质,还是形状,都是一模一样。
徐昭星笑道:“真巧,在下和犬子,也要去洛阳投亲呢!”
男人大喜过望,又道:“出外靠朋友,不知兄台,可愿意和兄弟几个同行呢?”
“我正有此意。”徐昭星笑道。
一旁的蒋瑶笙拉了她,低声说话:“娘,你怎么不想想,天下哪有如此巧的事情!即便是有,他们那么多男人,与他们同行,说不定更危险呢!”
徐昭星一意孤行,还悄悄地摆了手。
据说,那商队是三个客商组成的,再加上那些打下手的,一共有十七人。
领头的男子叫陈马,就是身上挂着小号青玉符的那个。另两个是他的堂兄弟陈鹿和陈鹰。
可他们三人,长的一点儿都不像。
陈马的个头最低,可下盘最稳,走路带的风最响。
陈鹿的个头最高,腿特别的长。
陈鹰的臂展……啧啧,她觉得都快赶上那些黑人篮球运动员了。
徐昭星打趣道:“你们兄弟三人的名字,取的可真好,两个跑的快,一个飞的高。”
徐昭星骑着马,和他们聊了一上午,到了下午,忍不了疼,钻回了马车。
蒋瑶笙对那些客商的戒心很大,忍不住又悄声埋怨了几句。
徐昭星叫她把心放在心里,还道:“本来就是一路的,就是分开,又能分的多远呢!不如搞好了关系。”
她没有说,天下当然没有那么巧的事情,那些人可不就是一早在这里等着她的。
什么商队呀!以后必是一群刀尖上舔血的反贼。
☆、第四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