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昨天那样行吗?”
“恩,再甜一点。”
原来他喜欢甜食呢,童小蝶想。
汤圆很快就做好了,还特地多加了两勺桂花蜜。童小蝶端出来,放到宗政浩辰手边,坐回自己的
位置上去算账了。
她今天把头发都梳起来露出光洁好看的额头,穿了一件象牙白的羽绒服,宗政浩辰不知怎么的就
觉得这姑娘白嫩的像是碗里的汤圆。
怀着对昨晚美食的想往,宗政浩辰不怕烫的咬下第一口,满口的芝麻香就要溢口而出。宗政浩辰
爱吃零食在朋友圈里无人不知,宗政浩辰最爱吃甜食更是到了不能控制的地步。开心的时候吃,
不开心的时候吃,饿的时候吃,不饿的时候还是吃。就连登台前,他都能来块腻死人不偿命的加
甜奶油草莓慕斯。
登台,是的,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兼贝斯手。
宗政浩辰定点表演的酒吧就在离这不远的几条巷子外,昨天晚上散场后无意间走到了这间小小的
夜宵店,吃了一碗很合胃口的汤圆,今天晚上,不知不觉的就又来了,顺从自己的味蕾。
小小的白瓷碗,十粒白玉汤圆,很快就被消灭,童小蝶看着宗政浩辰喝完最后的一口甜汤,心里
感到特别满足,因为在这个冷箫的夜晚,有这样一个人特地来吃自己做的汤圆并且他看起来是喜
欢吃的。这个男人在零度的夜晚,穿着单薄而有型的皮衣,下颚线冷硬且刚强。
童小蝶怕他又跑没影了,赶紧站起来把口袋里的钱拿出来,抽出一小张五元,把那个用皮筋捆着
的钱递给宗政浩辰:“给,找你的零钱。”
她的手指很漂亮,指甲修剪的整齐,泛着粉红的光泽。宗政浩辰观察着,接过童小蝶递来的钱,
他就是有这么一个习惯,大概是因为自己玩乐器,靠着双手弹贝斯,所以对别人的手指特别的敏
感和关注。
他的朋友都是这样说的,浩子以后找老婆肯定不会抬头看姑娘的小脸蛋,他找到合心意的那双手
就是找到老婆了。
意外的,宗政浩辰觉得自己对面前的这双手很有好感。
第三天的晚上,童小蝶的店里来了一帮跟之前那个男人一样在大冬天的晚上只穿着黑皮衣的男男
女女,耳朵上都是叮叮当当的金属物,眼睛描的漆黑,他们来的玩,店里已经没有其他的客人
了,童小蝶上了菜,有空闲的时间坐在一旁,听到了这些人的谈话。
“你们刚刚有没有看到,宗政真是太帅了,来砸场的那些人根本不是对手。”
说话的是一个小黄毛,挥舞着木筷子手舞足蹈。
“那当然了,我们家宗政最帅了!”
一个眼圈黑黑的女生极力复议,双手合在一起做桃心状。
“什么你们家的,我从来都没有看过他跟女人说过话!”
另一个同样打扮的女生不服气的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