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直白,学理科的陆远原本也不是能写出多优秀歌词的料,但是这样的直白,却纯粹到可爱,这首歌的旋律又简单,台下不少人很快就能跟着唱起来。
这首歌是要唱给陆宁听,可惜陆宁现在后台赶紧擦干净身体换衣服。
下一首,是他的SOLO。
陆宁的歌远比陆远唱的这首要复杂,他穿上黑色衬衫和黑色西裤,外套浅灰色缀银白色镶边的西装马甲,脚上一双微跟皮靴,戴着一顶细边圆顶帽出现在舞台上,手上还捧着一大捧玫瑰!
这首歌是一位国内的作曲怪才的作品,是国内少见的纯粹爵士乐,要唱出它的韵味来比较难。
但这根本难不倒陆宁,他这么一穿,愈加显得细腰长腿修长高挑,衬得一张脸莹白如玉,微微一笑的时候,更是有说不出的邪气。
甚至在观众的欢呼声中,他将手上的玫瑰花全部一朵一朵送给了舞台边的观众,那些女孩子一个个被迷得尖叫脸红,唱着这首歌的陆宁帅到难以形容,阿绿坐的位置离舞台有些远,她却恍惚间好似闻到了陆宁身上致命的香水气味。
其实作为喜欢他们这么久的粉丝,大家都知道陆宁根本没有用香水的习惯,当然这种香水气味只是幻觉,可这时候的陆宁,却真的给人这种幻觉。
以前她们都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眼睛看过来的时候或许明明不是看的你,却有一种和你深情款款对视的错觉。
这样连眼角眉梢都泛着桃花的魅惑直叫人的心脏怦怦跳得飞快。
舞台的侧面,有一个人正在候场,她深深吸了口气,为自己签约D。A。而感到庆幸。
她北漂已经四年却一无所获,看到网上D。A。面试会的消息,义无反顾地用最后一点钱买了一张从北京到上海的火车票,站在D。A。门口的时候,她几乎已经身无分文。
可现在,她却能与那样厉害的两个人合作。
若是普通的女孩子,很容易被陆宁陆远这样皮相出众的男人迷惑,这个叫王新泽的女孩子却不会,因为她的人生规划中,男人从来不是什么重要的存在,她只是想要成功,她渴望舞台,渴望走上最高的地方。
她对陆宁陆远有的只是敬佩,他们在D。A。排练的那些日子她亲眼所见,并暗暗拿这个来激励自己,他们已经这么红了,还这么努力,自己又有什么理由懈怠?
王新泽尊敬陆宁和陆远,却也仅仅是尊敬而已。
陆远也换好了衣服,和陆宁现在身上的衣服类似,只是没有马甲,仅仅是薄薄的黑色丝绸衬衫,而舞台上的灯光暗下去之前,陆宁已经将身上的西装马甲甩掉了。
“啊,好累啊,果然还是两个人唱歌比较轻松。”灯光又一次亮起,陆宁一只手撑着腰说。
陆远走上了舞台,扔给陆宁一瓶水,笑着说,“是吧,这时候就发现我的重要性了吧?”
“是啊是啊。”陆宁喝了一口水,故意口吻敷衍。
陆远叹了口气,故作委屈,“看吧,太熟了就是这样,如果我们不是兄弟而是同事,他一定不会这样对我。”
“我怎么对你了?”
“就是这样啊。”陆远说,“看看、看看,说话的时候看都不看我。”
“有什么好看的,你长得和我有差别?”
场下的观众都笑出声来,一片欢乐。
陆远半斜着身体,“唉,阿宁你真是太让我伤心了,一点儿都不爱我。”
“是啊是啊。”陆宁继续敷衍。
陆远故意一副被打击得不轻的样子,然后猛然间上去勾住了陆宁的脖子,“可是阿宁我爱你啊!”
“哇哦~”观众都叫了起来。
陆宁掰开他的手,没好气地说,“爱我就要勒死我?”
场下又是哄堂大笑。
一段简短的对话过后,陆宁笑着说,“好了,现在要说正事了,时间过得真快,我们也出道一、二、三年……啊,居然这么久了!”
“现在我们也是前辈了!”
“是,我们D。A。也有了新的艺人,有才华的人很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