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的第一年,她同寝的室友方芳第一次和初恋男友在宿舍楼下接|吻,回到寝室之后,拉着她的手说:“江小柒,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你摸,现在还是砰砰砰的。”
那时候,她和室友方芳的关系并不太好,就是那种没有一起去过食堂,也没有一起逛过街的关系。
起初她以为是性格原因,后来才发现大概是因为家庭原因。
有一次,方芳喝醉了酒说:“就算你家世好,长相好,身材好,学习也好,又怎么样呢?高处不胜寒,这就是没有男人敢追你的原因。”
恐怕这也是她一只缠着江小柒,讲她爱情故事的原因。
江小柒一直没有告诉方芳,那个连她染了头发都看不出来的男朋友曾经追到过江宅,被老江同志吓得拔腿逃跑了。
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江小柒从来不会在意。今天之所以想起,只是感受着方芳说的那种心快要跳出来的感觉,又忍不住拿那个去过她家的男人和荣耀做对比。
一比,还真不是一个档次的。
傻大个除了人傻了一点,胆子还是挺大的。
傻大个送她回家的第二天早上,老江同志说:“先不说这一个好不好,至少和以前那些比……是最像男人的。”
要知道,老江同志很少夸人,尤其是江小柒带回家的。
江小柒大概是这个篮球馆里看球最不专心的人,她想东想西,其实心里明白的很,她的性格到哪儿都不太讨喜。
又刚又硬又不温柔的脾气,荣耀是眼瞎了,才会想和她在一起……嗯,是的,一定是眼瞎了。
开场的第三分十七秒,“眼瞎”的荣耀跃起的时候,像一只从悬崖边展翅高飞的鹰,一记漂亮的跳射投球入篮之后,江小柒的耳边是雷鸣一样的掌声。
现在的比分是三比九,辉星领先鲁佳六分,这才将一开场。
鲁佳的教练叫了暂停,对着迈思的翻译道:“告诉他,让他严防荣耀,不要再被荣耀的节奏带到沟里去。我们不需要和辉星比快,我们要让节奏慢下来,再慢下来,回到我们舒适的节奏里,让他们跟着我们的节奏来打球。”
迈思喝了口水,临上场之前,还低吼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