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顿时哗然。
杨富贵面色淡淡,“这只是我今日劈柴的时候沾上的,柴火还没晒干,沾上了一些。不信可以看看我院子里堆的柴火,我的老母亲、妻儿也能作证我今日劈了柴。”
“那你衣服上的痕迹又怎么解释?”
话落,杨富贵立刻偏头去瞧衣服,可并没有什么异样。苏云开指了指他的肩膀,“我和明月进山洞找出口时,发现洞顶一处顶上有浊水滴落,因穿过绿色苔藓,所以导致水滴污浊。出来后我发现肩头上被溅了两三滴,如今水已干,但水渍却还残留。方才我对比过,和你右边肩膀上的水渍,一模一样。”
杨富贵脸色一变,往肩膀看去,那里果真滴有点点浅绿水渍。
本来坐在他旁边的村民又再次震惊,几乎是跳起来齐齐退开。
杨富贵周围顿时空荡,他一人坐在椅子上,犹如身在孤岛,显得可怕又孤寂。
“这也……只是巧合。”
苏云开冷笑一声,又道,“黎答、杨千里,我问你们,你们进洞穴寻我们的时候,地上有什么?”
黎答和杨千里相觑一眼,答道,“蝙蝠粪。”
“对,洞里有很多蝙蝠,粪已成堆,但因洞穴潮湿,所以没有完全干化。我进洞穴的时候就一直拿火把四照,发现地上有脚印……”
不等他说话,杨富贵已经大声道,“那脚印也不能证明是我的!”
犯人一急,苏云开就知道他快支撑不住,“可是那个可以,因为你天生腿瘸,左右脚走路力道大小不同,而洞穴脚印,也是左深右浅。”他看着无话可说的人,接着说道,“还有一点,之前在树林里挖出杨百家时,我一直以为洞穴内的鞋子是他的,因为一大一小,正常人不可能这么穿鞋,但因为他是个痴儿,日子也过得贫瘠,所以我没有怀疑。直到那日我到他家中,发现屋里还留有他当年的衣服,但看不见一只鞋,才回过神来,杨百家或许从来就没有穿过鞋。”
杨千里接话道,“对,杨叔从不穿鞋。”
“那鞋子就只能是一个人的,那就是凶手。”
明月往杨富贵脚上看去,那天生残疾的腿,的确是一大一小,如今穿的鞋子,也明显看得出大小不一。
“我想你当时也很慌乱,所以没有留意到打斗时脱落的鞋子,于是在黑夜中胡乱埋了杨百家,连鞋子也埋了进去。那日我来村里,看见一位乡民赤脚走路,却不知疼痛,只说庄稼人常年如此,脚底板子厚实,也不怕扎着。你或许是因为慌张,或许是因为浑然不觉,所以鞋子丢了也不知。”
杨富贵哑口无言,他本可以再辩解,可是看见祖祠中那平日拥护他的人都退避三舍,眼有敌意恨意,却忽然没了力气辩解。
“发现杨百家尸骨的时候,你曾带杨千里来祭拜,名义上是祭拜,可你已非莽撞的年轻人,却在狭小屋里点燃许多香烛冥纸,将屋子熏得满是烟雾。你当然不是在祭拜杨百家,而是想偷走一件东西,有可能会暴丨露你,但又不会被衙门的人注意到的东西。”
明月忽然想起他来这之前去停尸房曾仔细辨认过的东西,恍然,“鞋子。”
苏云开点头,“对,鞋子,就是那双和杨百家尸骨一起挖出,一大一小的鞋子。还有……”他拿出用最后一个东西,一截惨白的尾指白骨,放在那供奉牌位的神位前,“找到杨百家后,虽然他生前曾被重创,可是尸骨完好,但我们却找了很久他的尾指,后来明月判定,他的手指在生前被人咬断了,随意丢弃在坑内,才导致尾指不在原位上。”
有人惊呼残忍,神情骇然,杨千里更是连连叹气。
“可直到我怀疑你的时候,我才想起来,你的尾指,也没了。所以我又回到了埋葬杨百家的地方,果然又找到一根尾指。我想,你的手指,也是那个时候断的吧,和他撕咬的时候,也被扯了下来。”
杨富贵的确是缺了一根尾指,有人细想片刻,更是愕然,“我记得你也是差不多那个时候断的,还说是上山狩猎被夹子夹断了,当年我就奇怪为何偏偏夹到那个地方,如今才明白,原来那根本不是夹断的,而是被百家咬断的!”
网已经全部收起,杨富贵再无话可说。苏云开说道,“莫家村的人就在外面,或许当年你有所乔装,但你的脚,却不能乔装成正常模样,可要我喊他们进来跟你对质?”
杨富贵默然许久,忽然笑了起来,神情可怕又绝望,更让人退后三步,“不是我要这么做,我也不想杀了同族的孩子,去换血馒头,是你们逼我的。要不是你们这些狗官不给我们活路,我怎么会去做这种事?人不是我的杀的,我没杀人!杀人的是你们,是你们这些贪官污吏!”
苏云开不由勃然,“杨富贵,河堤下游成千上万的人都遭受了同样的事,为何只有你做出杀人卖尸的勾当?鬼媒所得赏钱颇多,你却连续残害十余条人命,分明是自己心术不正,狠辣心肠,罪不可恕,还敢强词狡辩!”
杨富贵没有亲口承认之前,仍有许多人不愿相信,当年那样苦难时都愿分自己肉吃的人,竟然是杀害自己孩子的凶手。他们当年所吃的肉,根本就等同于是自己孩子的肉!
有人在叫骂,有人在哭喊,有人沉默,有人愤怒。
唯有杨富贵,还在笑。
他笑着笑着就往旁边桌子猛地磕去,白水眼疾手快,伸手拦住,可力道冲击之下,人是挡住了,但自己的手背却被撞到尖锐桌角上,差点没将骨头撞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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