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个宿舍的,吕丽又跟白珊珊一起每天贴着丁薇,丁薇也不由有点受影响。
她的写作之路,因为无从下笔,到现在也还是空白一片,这样下去不行的。
拖延症,是她一生之敌!
所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既然那么多,不如拖一拖……
拖一拖未来就拖没了!
丁薇有自知之明。
写作天赋不是人人都有,她其实也没想一书成名,那么笨人就要用笨方法——不管有没有头绪,只管写,硬写。
能完整写出来一个故事就算进步。
于是中午三个小时的时间,她绞尽脑汁,写出了一个穿越故事。
按理说,零五年的时候,穿越小说是正红火的时候,然而别忘了,丁薇学的中文,从事的是财务,以至于她的风格——
太写实了。
3000字的文章,她描述了厌学学渣高中学生于露露穿越古代农家的故事——听起来没毛病是不是?
首先,高中生是百分之九十的人一生中学识最巅峰的时刻。
其次,按照一般套路,穿越古代农家,想必可以做生意卖小吃搞大棚背诗词做数学题认识地主家的小少爷、豪商的继承人,还有位高权重小王爷……没毛病,但都是人家的套路。
现实是,古代农家生活,不仅仅重男轻女,封建迷信,一贫如洗,卖儿鬻女,早婚早育……还命如草芥。
而丁薇笔下的于露露,穿越过去不会说方言,差点被家里老太太一把火烧死;接着每天干活累到要死,因为是女孩儿还只准喝稀粥没饭吃,上厕所没有纸只能用厕筹刮……最后,十三岁就要许配给同村一辈子没刷过牙的矮穷矬。
而这个年代,百分之九十九的底层农户会打女人。
结局是于露露昏过去发现自己重回现代,幡然悔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故事。
能水三百万的故事浓缩成三千字,要素过多,丁薇一中午一口气写完,只觉得胳膊要断了。
好怀念她的手机电脑录音笔啊!
写完后再一看——哎呀玛逻辑没毛病,短小精悍字字珠玑……
莫非自己还真有这么个天分?
她美滋滋的收起来,因为是第一个故事,而且是硬写的,所以题材也没挑,之前规划全都没用上,只琢磨着投哪个杂志——
问题来了,好像都不太合适啊!
首先,排除《奇幻》和《武侠》,《言情》估计有点悬,《故事会》可以考虑,《读者》《意林》……算了,还是那句话。
人,贵有自知之明。
丁薇中午写的急,潦草还有错别字,她想了想,问白珊珊和吕丽:“我下午要去一趟网吧,你们要一起吗?”
白珊珊看着她,其实她对直接问出的问题反应不慢,就是别的……emmm总之,闪电的思维速度,没毛病。
此刻她就蠢蠢欲动:“好啊好啊,宿舍里没网线呢,我要看电视!”
这一年是电视剧百花齐放的巅峰之年,丁薇记得,什么《王子变青蛙》《恶作剧之吻》《大宋提刑官》等等,全都是这一年拍的,不过具体有没有开播就不知道了。
吕丽还没去过网吧呢,这会儿也有点心动:“贵不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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