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现在都收敛了身上的气息,现在除了叶疏白的长相招惹了不少媚眼跟搭讪外,进入寒渊城后倒是诸事顺遂,直到二人找到一家客栈准备入住。
魔界的店小二服务态度明显比不上万宝阁的,他那双三白眼斜斜地往叶疏白脸上一瞥,语气懒懒:“只剩下一间上房了。”
温云跟叶疏白倒也不至于矫情说必须要两间房,毕竟自叶疏白被诓做剑灵起,他就一直跟在温云身边寸步不离,一间房也无伤大雅。
问题出在小二后面那句——
“三百魔晶。”
对了,魔界跟四洲通行的货币并不一样,他们这儿用的是魔晶而非灵玉。
温云悄悄看叶疏白一眼,等着对方豪爽从兜里掏出个几百万魔晶。
然而叶疏白站在边上一动不动,最后他似乎终于想起什么,在兽皮外衣的兜里摸索了半天,摸出一把黑色的晶石放在前台。
她松口气,还好还好,就说嘛,天狼哈好歹也是一个部落的少主,怎么着身上也该是揣够了钱吧。
然而小二似笑非笑地瞥了那堆魔晶,就差翻白眼了:“您这是劣等魔晶,我们不收。”
温云连忙在她的衣服里摸了摸,还好她有个扒装备的勤俭好习惯,先前把那群魔修身上的东西全搜刮完了。
好不容易摸出一把相似的晶石,然而小二这次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您这更不行了,在咱们寒渊城连乞丐都不收,劳二位另找他处落脚吧。”
魔法少女震惊。
她扭头,果真看到门外懒懒地走过一个乞丐,烂碗里装着的晶石果然比他们拿出来的更加剔透闪亮……
不是,天狼部穷成这样了吗?
在敌人大本营惹事是不明智的选择,所以没钱的时候不能太嚣张,只能跟那两只魔狼一样夹着尾巴灰溜溜走出去。
后面还穿来店小二不屑的嗤笑:“两个乡下穷鬼,都魔历两千零二十年了,还穿土掉渣的兽皮!”
温云愤愤:“兽皮怎么了,这玩意儿不是卖得比最好的丝锦还贵吗?”
叶疏白亦皱眉,轻声回:“我记得当初那些渡劫期魔修,亦是穿的野兽皮毛。”
温云叹气:“魔修的审美变得也太快了。”
话音刚落,她的眼睛就直愣愣看着前方走来的一道身影,一袭简单的白色衣衫,手中提了把木剑,墨发高束……
要不是对方那一身邪魅的魔气,她都要误会这是从四洲偷渡来魔界的哪个剑修了!
这人走到客栈门口,却见方才还对他们爱答不理的小二已是第一个冲了出来,后面跟着的还有数十个年轻姑娘,皆是姿态恭敬地鞠躬行礼:“城主公子好!”
那魔族青年以可笑的姿势提着木剑,走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进了客栈,俨然一副魔上魔的姿态。
温云傻眼了,她喃喃问:“你别告诉我,魔界的贵族现在都流行打扮成这样子?”
凑巧,那位鸡毛兄正好站在温云边上,他嗤笑一声,顺口回道:“一看你就是乡下小部落来的,城里人早在五百年前就开始流行这个打扮了,瞧瞧什么叫高贵什么叫风度,就你们这些土包子还拿兽皮裹身。”
温云默默回头看他一眼,把再次飞来的一根鸡毛扇开,幽幽道:“所以你的鸡毛不算兽皮吗?”
鸡毛兄瞬间炸毛,怒道:“我们彩雉部落是排行第一百三十号的大部落,你是哪个部的敢这么跟我说话!”
温云肃然起敬,彩雉?这就是传说中的……花野鸡部落吗!
“失敬失敬,原来是彩雉部的兄弟,我们是天狼部的。”
这名字一说出来,野鸡兄便露出鄙夷的笑:“原来是天狼的啊,那就难怪这么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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