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就算去见她也改变不了这个事情了。
到了秋旎出城那一日,裴翊修借机打翻了前来送饭的小厮,用破碎的瓦片割开束缚住他的绳索,然后逃了出去。
他被关了好几天,眼睛一见光就忍不住微微眯起。
但什么都没能阻止他前进的脚步。
他骑上快马,奔向城门。
天子亲自送嫁,还站在城门上,他就在众人的目光下冲进了突厥人的队伍里。迎上千万寒冰利刃,在众多突厥士兵的包围下,一步步逼近那辆大红的花轿。
花轿停了下来,他站在门口。
东风在他衣袍间静淌,他站得笔笔直直的,背负寒光与冷剑。突厥士兵只要一咬牙,锋利的长剑就能穿透他的身体。但到了这个时候,他好像什么也不怕了。
心里眼里,只有那个牵着他的衣袍,小声喊“修哥哥”的小姑娘。
“秋秋,我来迟了。”他握剑的手紧了两分:“我该早些来的。他们不让我来见你,但我知道,我应该来见你的。我虚长你好几岁,却不如你勇敢,懦弱了这么多年,才敢正经八百地站到你面前。秋秋,我喜欢你,不要走,好不好?”
花轿帘子马上就被撩起了。
秋旎从里面探出小脑袋来,她披着凤冠霞帔,身着大红喜服,巴掌小脸犹如冬日艳阳下,梅花蕊上的那点雪。娇嫩,令人恨不得捧在掌中小心爱护。
“好呀,我们回去吧。”
她掀开盖头,将盖头扔到地上,牵起裴翊修的手就往城门回去。
看得城门上的一干人等,目瞪口呆。
秋秋的手软乎乎的,握在裴翊修掌中,柔弱无骨。他心间涌起一阵暖流,从两人掌心相交的地方溢起,慢慢传遍周身。
一直到走进城门,他都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
这感觉幸福得近乎不真实。
他也喜欢秋秋呀。
久到他都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两人的生命从很多年前就纠缠在一起。他为了习武,吃在镇国公府,住在镇国公府。那个小丫头在他练剑的院子里,在他射箭的靶场上,在他生命里的每个角落。
早就剔不出去了。
但她是国公府千金,是天上众星捧着的月,而他又能给她什么呢?
他不敢靠近,也自觉不能靠近。
但现在,她命途崎岖,什么流言蜚语,什么口水骂名,都去他妈的吧!
他不管了,叛逆也好,鲁莽也罢,总不能看着他心上珍之重之的小姑娘就此踏进狼窝虎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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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桩事闹得挺大的,皇上也颇为生气。
最终给裴翊修定了个大逆不道的罪名,让他去边关戴罪立功,荡平羯族。秋旎呢?则被不痛不痒地禁足了。
裴翊修倒似松了口气,他以为这回说定要落下个头身分离呢。
因边关军情紧急,没两天他就要走了。
秋旎到城门口送他,给他准备了暖乎乎的大棉袄和及膝的军靴。那靴子的针线特别密,皮上又是用牛皮包裹的,踩在雪地里,一点水也渗不过。
裴翊修问她:“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要去北地,所以提前给我做的?”
秋旎说:“没有,是前两年你去北地,我闲着无事做的,一直没给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