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点点头。
“不害怕?”
她摇摇头,苍白的脸又顿了顿,复点点头。
李渭笑了。
他笑的很好看,一个年轻又不算太年轻的男人的笑容,像这个寒冷冬日,清冽又和熙,脱去了身份地位和性格际遇的掩饰,露出原本玉一样的纯粹光辉。
他低头洗手,那一双男人的手,沾了皂粉,揉揉搓搓,将血迹冲去,露出本来的模样。手掌宽大如蒲叶,手指笔直,骨节分明,指腹和掌心有薄厚不一的茧子,看起来,无论是马鞭刀剑,握起来都很合适。
她手指头伸出,指指自己的一侧腮边,对他道:“这儿。”
他抬手用衣袖擦了擦面靥上血迹,回道:“多谢。”
收拾干净,孙大娘用干蒲叶包了野猪肉,贴上红纸分赠众人。李渭拎着蒲叶包,带着几个孩子往家走,沿路有小贩挎着竹篮卖冰糖葫芦,李渭停下来,掏出钱袋,一人买了一支。
春天看着李渭递给她的红艳艳的糖葫芦,喉间堵着什么似得,咬唇摇摇头:“我不吃。”
“吓到了?”李渭看看她苍白脸色,“这就是我的不对了。”
长留握着冰糖葫芦,脸色也有些为难:“爹爹,我也不太想吃。”看着殷红的糖葫芦,难免想到刚才那头惨死的野猪。只有仙仙,见了糖葫芦把什么也忘了。
“阿爹,我们不吃肉。”
“不吃肉,那吃什么?”北地不比南国,蔬菜甚少,到了冬日,冰雪掩地,只有糠萝卜咸菜这种东西。
长留想了半日,不吃肉,那大概只能饿死了,所以书上才说,君子远庖厨,但又转念一想,若是人人都远庖厨,那天下人都要饿死。
深夜了。
陆明月听见院门的吱呀声,和男人熟悉的脚步声,知道是赫连广回来了,心头一松,不自觉的吐了口浊气。赫连广走后,嘉言难得掉了几滴眼泪,让她这做娘的满心苦楚。
她十二岁的时候,因为爹爹做了篇文章得罪了地方长官,举家流放边塞,娘未到河西就死了。她跟爹两人自此在沙柳营生根,沙柳营都是各州府犯事的罪民,流放在此地屯田,老父弱女,父女两人受尽苦楚,她被营里各种男人垂涎调戏,几乎不保贞洁。
沙柳营有个专门挑粪养肥的奴隶叫赫连伯,是个犯事的白兰羌人。赫连伯面庞上有几道刀疤,很是狰狞,但他身材高大,力大无穷,兼又独来独往,整个营地的流民都有些惧怕他。
赫连伯虽然身份低微,但私下里对她处处照顾,但比起营里那些黄牙恶臭,对她不怀好意的流民要好的太多。老父病亡后,她独身一人在沙柳营就成了羊入虎口,忧愁之际,陆明月委身嫁给了赫连伯。
时下贵汉贱胡,赫连伯还是胡人的奴隶,身份更是低贱,整个营地的男人都轻贱她委身给一个挑粪的劣奴,每每路过都要朝她吐口水,大肆羞辱。
赫连伯死后,时逢大赦,她带着两岁的嘉言前往甘州,甘州有胡汉互市,胡人云集,嘉言的日子要好过很多。
几年后赫连广前往沙柳营寻自己的兄长,最后在功德巷找到了自己的侄子和嫂子。
白兰羌人原先生活在神圣的青海湖旁,他们自诩为自己是天之子,牛羊健肥,有无边的盐田和遍地的稀包,但这些很快被吐谷浑人和吐蕃人占有,白兰羌人受尽欺凌和屠杀,最终逃不过被各强胡奴隶的生活。白兰羌人的孩子,是最劣等的人种,被冠于杂种,狗奴这样的称谓。
她只想让嘉言过的好一点,更像汉人一些,有什么错么。
第13章除夕夜
嘉言醒来,他娘正在给他做鞋袜,冬日暖阳照着陆明月,贤淑温柔,只觉普天下女子不如他娘好看,昨日那气便消了三分,等到闻到空中有股淡淡的肉甜香,她娘揭开手炉盖子,露出两盏圆溜溜的雪白肚杯,眼前一亮,心头一喜,哪还有一丝怨气,听见他娘说道:“都端去吃吧,不许贪食。”
陆明月的盖碗肉是南边的做法,巴掌大的肚杯,将五花肉切小块,加甜酒秋油,放在手炉上用炭火慢慢煨,煨到皮酥肉烂,肉香扑鼻,肥肉筷子夹不起来,皮肉一戳即破,吃一口油滋滋在嘴里化成水,简直是好吃的要晕倒。
“娘,你对我最好了。”
“不许贪吃。”陆明月低着头,一针一线纳着鞋底,“吃多了晌午又吃不下饭。”
“那我拿一盏给广叔叔。。。广叔叔从没吃过娘做的盖碗肉呢。”
陆明月不置可否,只道:“小心烫手,别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