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郑昊站起来伸伸颇有些酸的手脚,看着沉睡中司晓雾,脸上尽是柔情。
六年前,他逃避追杀,经过晋城,在火车站,一身破衣烂衫,佝偻蜷缩于街头,饥饿乏力,就是一个善良而美丽的女大学生,给他买来一桶的炸鸡腿,让他的人生刹时间有了期待。
一年前,他厌倦了野蛮血腥的场面,想要回归文明的都市,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
以他天鼎公司总裁的能量,不难查出当年的那个女大学生,就是今日的司晓雾,于是,他直接找到司晓雾的爷爷,一个晋城三流世家的族长司天下。
司天下得知郑昊是全球最强的网络科技公司天鼎的总裁,自然喜不自胜,即时拍板,让司晓雾和郑昊结婚,入赘司家,而且,应郑昊的要求,隐瞒郑昊的信息,对外只是声称郑昊是他的故人之孙,没有任何的背景。
司天下在郑昊完婚后的第五日,便脑出血一命呜呼了,还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不许司晓雾同郑昊离婚,否则,全家逐出司家,不能享有家族的任何利益。
司家所有的子女,娶的都是名门豪富,嫁的也至少门当户对,唯独司晓雾,嫁给一个来历不明之人,没钱也就算了,还身无长技,除了洗衣做饭,竟是一无是处。
为此,郑昊饱受冷眼嘲讽,司晓雾同样是受到司氏族人的不屑和鄙夷。
郑昊低调,不想显露身份的原因,是不想被郑家现他还活着,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不是怕郑家,以他现在的实力,十个郑家,也照样可以辗压。
他真的很厌倦腥风血雨,即使郑家对他不仁,他也不希望同室操戈。
同时,他深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真义,一直是蛰伏的,已经习惯了低调。
此时,他只想守着司晓雾,即使还不能做真正的夫妻,他也很满足了。
他走回到另一边的沙处,打开笔记本电脑,悄无声息地忙碌起来,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阵困意袭来,方才关了笔记本电脑,倒向沙,沉沉地睡去。
他不知道的是,床上的司晓雾,在他离开床边的时候,有一串泪珠,悄无声息地从她的眼角滑落。
第二天早上,郑昊被一阵拍门声惊醒,丈母娘吴淑兰的大嗓门吼叫道“郑昊,你死了没有?竟敢起得比我们还晚?滚出来!”
郑昊一个激灵,跳了起来,看看时间,果然是晚了,赶紧过去开门,迎面一个巴掌呼地扇过来,啪的一声,脸上便火辣辣的。
郑昊有些懵,却没有生气,反而对着略显肥胖的吴淑兰点头哈腰道歉,道“对不起!妈!昨夜太困了,睡过头,以后不会再犯了。”
吴淑兰却是不依不饶,指着郑昊喝骂道“狗一样的东西,在我家白吃白住,还敢睡懒觉啊?养条狗还知道心疼主人的,养你何用?你竟然让晓雾伤了脚还做早餐?你要是不想在我家呆了,就滚出去!”
晓雾做早餐?
郑昊在吴淑芳的叫骂声中,跑到厨房,果然看到司晓雾正在煎荷包蛋,他赶紧上前抢过木铲,道“晓雾,你的脚扭伤了,怎么还做早餐?你应该叫醒我!”
司晓雾没有说话,甚至都不看他一眼,转身便走了出去,从走路的姿势上看,还显得有些歪扭。
郑昊刚把荷包蛋铲到碟子上,便听到丈母娘的大嗓门,道“郑昊,你死在厨房里了?晓雾的脚痛,她要上班了,今天你送她去,赶紧的!”
郑昊又飞奔出来,将荷包蛋摆在餐桌上,再看大厅处,已经没了司晓雾的身影。
“看什么?”吴淑兰大喝一声,道“她走了,还不快追下去。她脚痛,开不了车,你今天给她当司机,让她把这生意谈好了,你才有饭吃。一天到晚的,没做个正事,赖死我家里!”
“好!好!我这就去!”
他赶紧地穿好鞋,连洗刷的时间都没有,正要出门的时候,司晓春叫住郑昊,道“喂,那个废物,别忘记昨天的赌局,回来要给我五千块!然后收拾东西滚蛋!”
“什么赌局!”
司晓春一五一十地将昨晚之事,告诉吴淑兰,两人又是一通的哄笑,吴淑兰喜色掩饰不住,道“好罗!这衰神,终于要自己走了。真是如此,我得杀鸡还神了!”
郑昊充耳不闻,急下楼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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