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和畅生日。”
“比我认识你晚了四年。”宁佳书轻哼,“本来我根本不想去和畅生日会,听说你也去,我才去的。那天我化了两个小时妆,你看都没多看我几眼。”
“这你就误会我了。”霍钦喊冤,“主要一直盯着女孩子看不礼貌,那偷撇一两眼不是得适可而止了吗?”
“真的!”宁佳书惊呼,指着他,“你真偷看我了,都看哪儿了?”
霍钦别开头不想答,被宁佳书双手掰着他的脑袋转回来,眼睛晶亮,“看哪儿、看哪儿了?胸还是腰啊,还是腿?”
“我记得你的眼睛,嘴巴。那天晚上被灯光照得亮晶晶晃眼,像泡过冰糖水,感觉很甜。”
宁佳书终于满意了,“那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你每次靠近我的时候。”
霍钦对异性的萌动来得很晚,青春都快结束了,他才终于体会姗姗来迟的情窦初开。
宁佳书在爱情里确实称得上无师自通的高手,无论是她周身弥漫的荷尔蒙气息,还是微风轻浮撩动的长发,轻挑的眼睫、一颦一笑,她总是能轻易在凑近一个人的时候,将人心神抓紧。
这种初见时肤浅又表面的了解,已经足够让许多人深陷。
霍钦和别人不一样的是,他有定力,理智往往大过情感。他悄无声息压住自己的触动,又和她相处了很久。
直到某一天,他觉得再也控制不了这份情感的时候,才向她表明了自己的想法。
……
“我那时候真的一点都感觉不到你喜欢我,要放弃了的,还好你抓住了最后的机会表白。”
霍钦愕然,“你不是发过誓吗?”
“那我也不能愚公移山啊,反正这个誓,我不说又没人知道。”
“你可真是……怎么说都有理。”霍钦哭笑不得。
身后檐下挂着成对的红灯笼,花香弥散在昆士兰的夜空,温度有点低,但她把头埋进霍钦的颈窝后,就感受不到寒意了。
院子里养的几只牧羊犬也不再叫,饱餐后趴在一处取暖,安详地入眠。
损失了一张昆士兰回国的机票,但宁佳书无比感谢上天还给她一个这样的夜晚。
==================
第二天一早,霍钦难得被在他之前起来宁佳书敲响房门。
她穿了休闲运动服,粉色卫衣外面套一个羽绒马甲,活力满满,还戴了帽子防晒。
“走呀,我和爸爸陪你去镇上还车,顺便吃饭,回来还可以去摘橙子。”
她的长发被剪到披肩,跟二十岁时候,霍钦第一次认识她的样子很接近了。
连笑容也如出一辙,青春天真,不含一丝阴霾。
澳洲的内陆是大片大片农场,有时方圆几十公里都见不到人影。中国人始终很难脱离人群,宁父当初也考虑到这一点,农场买在了离大镇不远的地方。开得快些,他的别墅距离镇上只需要十分钟车程。
到了镇里,配套设施就比较完整了。
学校、艺术、天文、体育馆和游乐场,大型超市一应俱全,全镇大概有十几个华人,宁父都认识。他们在超市采买完,餐厅吃了饭,还顺路去上回救他一命的老朋友那儿喝了杯茶,顺便还收获了朋友家人从国内寄来的一箱真空腊肠。
后备箱被填得满当当,回家路上,霍钦开车,佳书坐副驾驶。
宁父乐呵呵一整天,似是终于想起来提正茬,“小霍呀,你爸妈同意你和佳书的事儿吗?”
霍钦赶紧点头,“同意的,我爸爸跟奶奶之前就很喜欢佳书,就是我妈妈……她有一些自己的想法,但是现在也想通了。”
“那这个事情可不好勉强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