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别的意思。”闻衡沉声打断他,“往后的路终归是我一个人走,你已经做到仁至义尽,还想当我爹、管我一辈子吗?”
范扬:“可是……”
“范大哥,”闻衡忽然异常认真地唤了他一声,郑重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也没有不散的烂摊子。仁至义尽足够,多了就没意思了。”
范扬艰难地应了声“是”。
“好好想想,来日方长。”闻衡颔首道:“去吧。记得替我留意着那两人的消息。”
次日一早,被派回汝宁城的两个侍卫果然被接进万籁门,到客院来见他。闻衡已做好了一无所获的心理准备,将药碗搁在一旁,披衣坐起,道:“说罢,我听着。”
“属下赶回汝宁城外时,已寻不到阿雀的踪迹,但在附近四处打听之后,发现那天在汝宁城内发生了一件大事。”
他们在城外四处搜寻,然而来回十数个时辰,纵然有什么痕迹也早就淡去了。二人两手空空,正准备就这样回去复命,忽然看见远处城门半开,有人赶着一架驴车出了城,往荒坡方向行来。
两个侍卫犹豫了一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上前搭话,问那人有没有见过如此模样打扮的一个孩子。那汉子一听,想了片刻,却问:“那孩子是在城中走丢的么?”
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道:“正是。兄弟难道知道内情?烦请告知。”
“哟,那可不妙。”那汉子道,“昨天城里南斜街广源客栈半夜起火,火势极猛,将半条街的房屋都烧成了白地,客栈中没有一个逃出来的,连带这附近许多乞丐、百姓都伤了。”他朝身后板车上成卷的草席努努嘴:“喏,这些尽是烧焦了的骸骨,骨头渣子都混在一起分不出来了,可怜哩。”
两人看着那摞得足有半人高的草席,其中一个忽然心念一动,问道:“兄弟,敢问离这道城门最近的药铺,可是在南斜街上?”
汉子点头答道:“可不是,就是松柏堂。他家说来也是倒霉,正巧在广源客栈隔壁,一场大火下来,也几乎被烧干净了。”
那侍卫的脸色霎时难看起来。
那日阿雀带回来的药包恰好是他拆的,他记得十分清楚,油纸包打开后,内层印着清晰的墨色“松柏堂”印记。
房中一片死寂。
闻衡怔怔盯着虚空的某一点,有一瞬间,他感觉自己仿佛连“伤心”这个本能都失去了,从天至地,只有茫茫的空白。
他以为阿雀被人带走已经是最坏的结果,却没有想到世事之酷烈残忍,永远不止一面。
从那天起就被他强行咽下的腥气再度翻涌起来,五脏六腑犹如刀割,闻衡呛了一下,捂着嘴猛咳数声,忽然感觉手心一阵温热,有什么沿着指缝滴答而下——
他低头一看,只见殷红血色如三九天里的梅花,一朵接一朵,团团盛放在他的衣襟上。
作者有话要说: 死肯定是不会死的,要短暂分离一到二章
我们闻语嫣终于要迈开走向江湖的第一步了!
第13章家宴
“公子!”
回话的侍卫万万没想到闻衡会受这么大的刺激,被他掌中鲜血惊得魂飞魄散,一叠声地叫人请大夫。其中一个侍卫略机灵些,生怕他是想岔了走火入魔,忙对闻衡道:“公子别急!那松柏堂虽然烧了,可按您之前的推测,阿雀不是已经被人带走了吗?他不可能还留在那药堂中啊!”
闻衡剧咳数声,一口血吐干净,胸口反倒没那么疼了,只是面白如纸,气息不足,听了他的话也没力气回应,靠回引枕上,缓慢地摇了摇头。
如果当日在城外阿雀直接被人带走,那一天汝宁城内必然风平浪静。可松柏堂无缘无故地突起大火,恰恰说明事情不是他所想的那样。在他们走后,阿雀或许没有束手就缚,甚至有可能再次逃跑,以致遭遇了更大的灾祸。
他想不出什么程度的行为才能激怒那幕后之人痛下杀手,直接烧掉了半条街。阿雀再聪明再勇敢,也只是个半大的孩子,一点点风浪就足够将他摧折得体无完肤了,落到那种疯子手中,他还能怎么办呢?
闻衡突然记起从前他在京中时,曾偶然听王府管家说过,麻雀性格刚烈,若强行抓来关在笼子里,它会不饮不食,直到死去,是种养不活的鸟。
谁能想到,那日他随口取来的名字,竟成了阿雀一生的谶语。
万籁门内都是习武练功的江湖人,吐个血是很常见的事,并不怎么慌张,大夫赶来给闻衡看诊,把过脉后不急不慢地说:“风寒入体,忧思过甚,血不归经——好在都不是大病,只需卧床休息,服药调养,切忌多思多虑。”
范扬感激道:“多谢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