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她天人交战时。
许孟阳清了下嗓子,指了指前方,轻声道:“前面五百米处有一家不错的奶茶店,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喝,你要不要买一杯带回去?”
夏昕:“……哦,不用了,我最近在减肥。”
许孟阳点点头:“行,谢谢你送我,我回去了,你开车注意安全。”
“好。”夏昕启动车子,调转车头,绝尘而去。
回到家,已近十点。
夏昕原本平静了一周的心,因为今天连连的失智行为,又有些紊乱了。
洗完澡后,她重重躺在床上,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成功从一箱还未整理的旧书籍中,翻出一个小小的竹雕笔筒。
竹筒表面镂空雕刻着古典小楼的图案,因为年代久远,这黄色的小竹筒已经有了一点裂纹,但不影响美观。
这是许孟阳送她的礼物,严格来说,可能都算不上礼物。
在那次踹凳子事件后,夏昕对自己这个新前桌的心理,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她虽然性格暴躁乖张,但也并不是完全是非不分不讲道理。如果说第一次用书包砸人是因为认错人,情有可原,第二次踹人凳子,绝对算得上寻衅滋事的恶行。
她曾怀疑他是不是性格胆小懦弱,才不敢反驳自己。但很快发觉并非如此。他的沉默寡言和独来独往,与其说是孤僻内向,不如说是对外界漠不关心,兼之有几分清高。
她亲眼见过他头都不抬地拒绝过来邀请他打球的男生,被驳了面子的男生转而出言不逊,他只是默默听着,然后轻飘飘开口:“说完了吗?说完了我要开始看书了。”气得男生愤而离去。
一个胆小怕事的男生,绝非是这种表现。
为什么夏昕会看到这一幕,是因为在踹椅子事件后,她不由自主开始注意这个人。而这种注意一旦开始,不管她如何没朋友不合群,也陆陆续续道听途说了他的一些事情。
比如说他和她们班的班花文艺委员林茵是青梅竹马,甚至有传言,他喜欢林茵多年。
这种传言并非空穴来风。至少她亲眼见过,林茵身体不舒服时,会让他帮她值日,也见过他拎着外面早餐店的袋子放在她桌上——学校平时杜绝学生出校门,若是被抓会通报批评,可见他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学生为了给林茵买早餐,甚至会铤而走险违反校规。
当然,他若是真喜欢林茵,也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毕竟,林茵长得那么漂亮,性格又是那样热情温柔,大概是她十几年来,见过的最受欢迎的女孩儿,男生女生都喜欢,几乎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跑来教室对她告白。
当然,这里面肯定不包括她。她不仅仅是不喜欢林茵,她谁都不喜欢。连对贺启明生出的那点喜欢,都让她抗拒厌恶。
她原本觉得许孟阳是有那么一点与众不同的,所以让她忍不住好奇去注意,但当她知道他和林茵的关系后,又觉得这人原来不过如此。
在她看来,喜欢一个人人都喜欢的女孩,说明他也就是个俗不可耐的人。
她当然不甘心,考试考不过这样一个人。
所以接下来发愤图强,到了期中考试,成绩不出意外地提高了一小截,一跃成为年级第三。然而,她的前桌许俗不可耐,再次一骑绝尘,她依旧只能当班上的千年老二。
但不管怎样,成绩提高了是事实,对她来说也值得庆祝,所以当期中假期结束回到学校,得到成绩时,她很是开心地打电话给夏胜南报告,为了表现自己的优越,还顺便说了一嘴,第一名是留级插班生。
然而,依旧没得到夏胜南的表扬,甚至还被她冷嘲热讽一顿,说知道的是期中考试考了第二,不知道的还以为考上北大清华。
为此,母女俩在电话里又是大吵一架。
电话是晚自习前跑到天台打的。
通往天台的门,原本上了锁,以防学生跑上来做傻事。只不过这锁年久失修,一拉就坏,她前段时间发现这个秘密,时不时就往上面跑。此时天台空无一人,暮色沉沉之下,一股不可名状的忧伤涌上心头。
此情此景之下,她要不流几滴鳄鱼泪,似乎都对不起自己这十七岁的雨季。
挂上电话,她四十五度仰望天空,仗着旁边无人,放开嗓子,嚎啕大哭。
然而这悠长的一嗓子痛苦还未持续多久,她忽然就觉得有点不对劲,猛得收声转头,然后便看到身后围栏下,坐着个男生,正神色莫测地望着她。
想到刚刚自己愚蠢的举动,全被人尽收眼底,夏昕登时恼羞成怒,抬手将鳄鱼泪一抹,迈开长腿蹭蹭走过去,怒道:“你干吗偷听我?”
许孟阳说:“我一直在这里,不是故意偷听。”
夏昕指着他,恶狠狠道:“我跟你说,你别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