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来不知道男人穿白色的夹克会这么好看有气质,只是个四五十万的车子由他坐在驾驶位里,仿佛成了一辆上百万的豪车,每一处都透着尊贵。
“一大早不要这么痴迷的看着我”,辛慕榕说完还故意抬了抬下巴,一副他知道自己很帅的表情。
“我才没有……”,向雾瞪了他眼,却没什么底气。
男人真是不公平,他起的那么早,气色还那么好。
而且看看他英俊潇洒的样子,再瞅瞅自己,向雾顿时感觉自己土爆了,“我真不明白,我觉得自己很土,你怎么会喜欢上我”。
“噢,当时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还穿着裙子,算打扮还行吧,我也不明白你后面怎么越来越穿着堕落了”,辛慕榕边说边把吴记的烧卖取出来。
向雾被狠狠的一噎,脸都黑了。
好想现在不去上班买衣服。
“快吃吧”,他把烧麦给她,看着她脸色僵硬的模样,笑了,轻柔的捏捏她脸颊,“逗你的”。
向雾默默的接过。
不管他是不是逗自己的,她决定了,今天要去买衣服。
“在家给你泡了杯热牛奶,喝了”,他打开置物架上的一个银色保温杯,一股淡香的牛奶味立即扩散在车厢内。
向雾愣了愣,他带早餐就算了,还泡牛奶。
很少交过男朋友的她真的有点招架不住这样的攻势。
“对了,我也给你带了个鸡蛋”,她把衣兜里的鸡蛋拿出来,“刚煮的,你没吃早餐吧”?
“当然没有”,辛慕榕接过鸡蛋,修长的指间一块一块的剥掉鸡蛋壳。
向雾捧着热牛奶尝了一口,里面还放了蜂蜜,不甜也不淡,恰到好处,那蜂蜜的甜一直甜到了心坎里,“唔……你是不是交过很多女朋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