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刚换了新学校的第一天,方六就在学校出来的胡同里等着我们这些新生,凡经过那条胡同的所有人,都会留下所谓的买路钱。走在我前面的同学都给了,轮到我了我就不给。一是因为我没钱,二是我并不想像这些人妥协。毕竟在小学,因为我个子比很多人都高,男生女生很少有人能打得过我。
方六那天没有像对待其他不拿钱的同学一样打我,而是笑嘻嘻的说,这妞很有性格。
我不屑的还他一句,跟你没关系。
从那以后,方六不仅不问我要钱,甚至把从其他同学那儿搜来的钱请我吃饭,为我买零食买衣服。
外婆很少带我去逛街,我所有的衣服都是她在胡同口的小商店买的。但我爱美,本身底子也不赖,所以方六给我的所有东西我都不拒绝,我为此找借口:他的钱也不是什么干净钱,不花白不花。
方六对我的特殊照顾,让我在学校被每个人“敬畏”,就连上厕所有人看到我去了,被尿憋得再急也都主动让我先上。我认为这是一种优越感,还有一种甚至比老师还要高的尊敬。这种感觉让我很舒服,也很享受,于是方六让我做他女朋友,我做了,方六带我去上网的时侯在网吧阁楼上脱掉我的衣服说要上我,我给了。
所以我的第一次,是发生在那家黑网吧的阁楼上。楼下还坐了一群光着膀子上网的爷们儿,甚至方六中途还探头叫他的兄弟,也就是这家黑网吧的老板:把你套子丢一个上来。
流血了,染在阁楼那张地铺有些发黑的床单上,不怎么看得出来。方六也没想到去找,可能他压根没想过我会是处,还是下楼的时侯我说我疼,他才看了一眼,骂了句:“靠,我她妈上了个处啊。”然后冲阁楼下喊了声:“兄弟,让送50块钱的烤串过来,我的女人需要补补。”
方六不温柔,甚至可以说有些粗鲁,我疼,但我咬了咬牙还是跟着他跳下来,坐在电脑面前夹紧了双腿,和他一块吃着烤串儿。我对此没有任何觉得不妥,也没有觉得第一次有多么珍贵,我要的他都给,那么他要的我也给,仅此而已。
从那以后方六对我就更好了,买衣服买包带我下馆子去酒吧,走到哪儿都揽着我的肩膀让人叫我嫂子。当然,学校里好些跟社会上有染的同学,也开始嫂子前嫂子后的跟着叫,课间买串烤肠也有我一份。
初二我染了黄头发,耳朵上一连打了6个耳洞,还在胸前和方六纹了情侣蝶。穿着最时尚的破洞铆钉服,下课和放学时间也总是和方六他们站在校外的巷子口抽烟。我从经过这个巷子口的新生,变成了守在这儿的人。
初二下期方六被抓了,在他被抓的前一天他带我去买了一身很成熟的衣服,还把头发染黑拉直,带着我去后海的一家酒吧里见了个叫四爷的人。
方六叫他大哥,现在回想起他当天的眼神,是很色的,他总是盯着我的胸看。不过在当时我这么认为,我认为他是方六的大哥,也会是我的大哥,在学校的叱咤风云,不得不靠这样的大哥在后面撑腰。
所以我不停的敬他酒,我还记得喝的是洋酒,我第一次喝,以前跟方六去酒吧都是和啤酒。我喝了很多,喝到方六让我回宾馆睡觉,他说大哥为我们开了宾馆。我很兴奋,和方六每次不是在黑网吧的阁楼上,就是在他那间5、6个人合租的小破屋里,每次要做的时侯,他会让其他的人先关门出去。我们在里面大喊大叫,外面的人也会跟着叫,方六一般动几下,会冲外面喊几声:“再叫,再叫我阉了你们!”
那天我来了例假,快要结束了,但我没觉得这会碍事儿,每次例假来的时侯,一切照旧,该喝就喝,该做就做。因为没人告诉我来了例假不能做什么,我不过就觉得流点儿血,躺床上的时侯下面垫点东西就完了。
后来我很晕,我以为和我躺在一张床上的人是方六,但是酒醒后才发现是四爷。四爷指着雪白床单上的一丝艳红,问我昨天晚上爽不爽?我说我喝醉了没感觉。四爷笑笑,让我放心,他会关照我同时也会关照我哥,不会让他在里面受罪。
我瞬间明白,方六昨天晚上一直告诉四爷我是他妹,他在知道自己要出事之前,把我送到了别人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