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斯塔克,他有很多机会揩油,只要伸一伸手便能摸到那个可爱的屁股,但他没这么做:“很性感,我是说,是的,我不知道你还会这样的打扮。我不是指你这样不好,我很喜欢,但是,我以为你应该很保守才对。”
灯光很暗,他们站在吧台这个可以发生很多故事的位置,仿佛匍匐于昏暗的独立世界,偶尔炫彩的灯光会穿过他们的脸,让彼此的面容显得极不真实。
“知道又怎么样。”马灵珑用牛皮纸将威士忌的瓶子包好,“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
这句话仿佛是从遥远的地方传入斯塔克的耳朵里,空灵的做出回响,过了很久以后,他才如梦初醒般地回过神:“没有关系,我都喜欢。”斯塔克保持着极度绅士的模样,绝不逾矩或是做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有一瓶吗,我说的是全部。”他的手心冒出细微汗液,在他记忆中,好像从没有那个女人给过他这种感觉。
“只有一瓶。”马灵珑将包好的酒瓶递给斯塔克。
“那我就买下你所有的酒,随便开价。”斯塔克接过酒瓶便立刻将它放到一边,他根本无心买酒,“然后,跟我出去兜兜风。”
“你应该看到这里还有许多客人。”马灵珑回道。
“我看到了,不过……”斯塔克立刻对酒吧里的所有人喊道,“今天大家的全部消费由我买单,你们每人都可以带一瓶酒回去,任何价格的酒。只要你们愿意立刻回家,因为我打算跟这里的老板共度美好的夜晚,她可能没办法兼顾两边。”
就像回到了以前那段挥霍的日子,这种感觉令斯塔克非常熟悉,曾经他每到一个酒吧,都会搂着三个以上大胸脯的美女,很多客人都会簇拥到他身边,然后,斯塔克就说出上面那段足以为自己赢得满堂喝彩的宣言来。
但是今天,他的宣言没能奏效。
在场的每个人都看着这位不速之客,就像对待街头的流浪汉的呐喊一样无动于衷,他们停止谈话几秒后,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般再度恢复了喧哗。
斯塔克不自在地耸了耸肩头,难道乡下不流行这套?
“你以为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对吗?”一个光头的男人推开桌椅,朝吧台走来,“你踩错地盘了。”
光头男人的身材相当魁伟,而且很高,足有七英尺的个头。当他走近的时候,仿佛乌云笼罩般的压迫着斯塔克,他本能的挡在马灵珑前提前面,仰着头说:“伙计,我请大家喝酒而已,城市的酒吧都流行这套。”
马灵珑看了他一眼,显然斯塔克没有在害怕,并且底气十足地把对方埋汰了一顿。就好像他有什么不得了的特技足以撂倒比他高出一大截的,粗壮的胳膊纹满可怕图腾的对手一样。事实上斯塔克并没有必胜的把握,甚至可以说,对上这种身形的大个子,没有保镖在旁,他会很吃力,斯塔克的聪明头脑不能在这时变成利器给以还击。
当然了,他连十戒邦的首领都敢公然挑战,更何况一个光头。
马灵珑深刻地认为斯塔克绝对没有想好退路。
“莉莲是我的女人,你这个纽约来的狗杂种离她远点!”光头男人一手撑着吧台边缘,一手便要向斯塔克的衣领发难。
马灵珑注意到斯塔克已经将手指压在后腰的枪柄上,没想到他还带着家伙来,他还是想好退路的,有进步。
马灵珑收起看戏的心情,对光头男人道:“营业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美国大部分的州法律都明确规定未满21岁不能喝酒,但十八岁以上应该可以进酒吧,会给你带一个手环,保安会盯着你一口酒都不能喝。
我看到有人在问waiting吧是怎么回事,看过港剧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的都知道那是什么。
第26章第一次约会
就在她说完这句话的同时,音乐嘎然而止,就像被突然切断电源似得,一片死寂,每一个人的目光都聚焦到吧台,却无人发出声响。
“我们,我是说我才刚来。”光头男人立刻停下手上的动作,还将身体也缩了回去,轻声细语的说,“你不能因为这个混蛋就把我们全赶走。”
“最后一遍,营业结束。”马灵珑不改决定。
斯塔克注意到所有人都露出沮丧的神情,包括面前这个凶恶的大块头,他现在可以确定马灵珑不可能会是他的女人了。因为大块头如同受到伤害的大丹狗一样耷拉着发光的脑袋第一个推开酒吧的门一步三回头。所有人都发出不满地抱怨,陆陆续续从座位不情愿地站起,然后经过吧台,接着也出去了。
最后只留下那个未成年的美丽少女,和一个看上去与她差不多大,似乎未满十八岁的男孩儿侍应,以及金发女人。
“你们也下班吧。”马灵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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