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出来围观的人无数,大家都被震住了,震惊,还是震惊。
这孩子吊炸天了。
安忆情的表演欲上来了,背完一页,她顺势秀了一首英文歌《雨中曲》:isggthera,jtsggthera,whatagloriofeelg,ihappyaga……[2]
她还拿了阳伞跳了一段,在医院时,她最大的乐趣就是模仿。
秀,太秀了。
可以说,经此一次,她在这个地方拥有了姓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叶阑墨第一次看到她这么活泼灵动的一面,忍不住看呆了。
平时都少年老成,没听过她开口唱歌,这会儿能唱能跳,太出乎他的意料。
不光是他看呆了,在场的人都看直了眼,室内只有安忆情清甜的歌声。
直到歌声停了,他们还意犹未尽,让安忆情再来一首。
安忆情只是一时来了兴致,这会儿差不多耗尽体力值,“叶哥哥,我饿了。”
果然,唱跳是最耗体能的。
“走吧,我带你去吃东西。”
黄自明这才反应过来,挥舞着手中的书,“哎哎,安忆情,你的书。”
其实他没学过英语,看不懂。
安忆情这才想起落下的英文书,收了回来,往包包里一扔,“谢谢黄叔叔。”
秀了这一手,谁还会把她当成普通的孩子?
这是一般人家能养出来的吗?英语之流畅,比学校的老师都说的好。
黄自明是知道她拿过英语比赛的大奖,但没想到这么能耐。
听说和亲眼所见,完全不是一回事。
“安忆情,安小五,你要不当叔叔家的儿媳吧,叔叔家的哥哥虽然没有你这么聪明,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叶阑墨清咳一声,打断道,“黄叔叔,你觉得你家的孩子能跟上小五的进步吗?要是不行,会打击他们的热情,产生厌学情绪,所以……”
言下之意黄自明都懂,差生和优等生一起学习,压力相当的大。
“我考虑一下。”
安忆情高高兴兴的背着小书包,牵着叶哥哥的手,哒哒哒的跑了,留下无数个被炸翻的人。
所有人目送他们离开,都留下了深刻无比的印象。
黄自明要回自己的办公室,被领导一把拉住,“老黄,这两个孩子到底是哪家的?”
他们是平级,不用敬语。
黄自明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叶阑墨是京城叶家的长子,他爸是我的老领导,至于安忆情……对叶家有恩,两家走动的特别密切。”
领导越听越惊讶,忍不住打断他,揉了揉耳朵,“等一下,我是不是听错了?那小姑娘对叶家有恩?还是叶家对她有恩?”
那是个孩子,醒醒吧。
黄自明初次听到时,也觉得不可思议,但,这是铁般的事实。“是对叶家有大恩,叶家会保她一辈子平安。”
没有意外的话,两家的交情会延续几代。
街头人潮涌动,安忆情熟门熟路的将叶阑墨带到一家烧烤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