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知道?”洛成蹊笑着接过她的话,“你把你心里想的事全部都写在脸上了,我还能有什么不知道的?”
话毕,他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来,先上车吧,蕾蕾,我载你去吃晚饭,然后再跟你讨论他们一家的事情。”
看着他的笑容,明蕾脸上一红,讷讷应了一声,顺从地上了车。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他们两个人交往以后,她就总是容易感受到这种害羞的情绪,明明以前只会觉得他帅,然后就没有什么别的情绪的,现在却又是觉得欢喜,又是觉得害羞,心里像有个破土的小芽在瘙痒悸动。
难道是因为以前一直单着身的缘故,把她那些对情情爱爱的感官全部屏蔽了,现在陡然谈起了恋爱,就解开了全部的禁锢,把深埋在心底的那些少女心都唤醒了?
……算了,不想那么多了,害羞就害羞吧,只要洛成蹊一直喜欢她,他们两个人也一直都在一起,就算她以后每见一次他的笑容都会怦然心动一次,她也认了,反正这感觉也挺不错的。
毕竟少女情怀总是诗嘛……
知道明蕾今天要过来找他,洛成蹊在早上特意没叫司机,驾驶着他自己的跑车来到了公司。
这是他最喜欢的一辆跑车,喜欢的原因不在于它是全球限量发行,国内仅有三辆,也不在于它是一款顶尖顶级的豪华跑车,市价足以购买一栋市中心的千万豪宅,而是他当年第一次载着明蕾出去兜风时,开的就是这辆跑车。
后来的几次兜风,他虽然换过不同款式的车子,但让他印象最深的还是这一辆,甚至于在他开着又一辆新跑车过去接她时,还被询问过“怎么不开之前那辆车了”,表示这辆车外观又帅气又好看,她比较喜欢。
于是从此以后,他在带着明蕾出去兜风时的专属座驾就定了,就是这辆跑车,不管过了多少年,品牌方又新出了多少系列的限量顶级款豪车,都没有被换下来过。
明蕾也认出了这辆车子,但想的有所不同,虽然意识到了洛成蹊对这辆车的格外偏爱,却压根就没有把原因想到她自己的身上,只以为他是单纯地喜欢这辆车,才会每次都开它出来。
看来男人在某方面比女人要专情多了,最起码她自己喜欢的首饰衣服和化妆品都是每季度一个更换,频繁时每个月、每星期甚至隔两三天就厌弃换掉的经历也不是没有,他却能坚持爱着这辆车好几年,真是长情。
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他的性格就是如此,就像他从她十四岁那年喜欢到了她二十岁这年一样,以他豪门大少爷的这样一个身份,居然能在无数诱惑之下坚持着喜欢她到今天,简直是说出来都让人不敢相信。
真希望他能永远保持住这份感情,在她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时,也都能一如既往地喜欢她,想想都让人感到圆满幸福,如果能拥有这样一份感情,不管以后要经历什么风雨,都不会觉得难过了。
……
洛成蹊在办公室里讲述的那些往事听上去曲折起伏,横跨了两代人数十年的恩怨光阴,实际花费的时间并没有多少,后来和秘书律师还有警方的谈话更是可以忽略不计,两个人到达餐厅时,时间才过了七点。
八月的末尾,夏季已经过去,进入了初秋时节,白昼也在逐步缩短,以往这个时候还有一点落日的余晖,现在就只剩下深紫色的天空可以看了,五彩斑斓的霓虹灯光次第亮起,显示出这座繁华都市的梦幻夜景。
洛成蹊带明蕾来的是一家法式餐厅,品牌在全球范围内都是比较知名的,光是在新京就开设了好几家,这家规模最小,不过也没有办法,谁让这家离他的公司最近,女友又直喊着肚子饿,只能遵循就近原则了。
当然,这也是相比较那些豪华的大饭店而言的,并不是说这家餐厅就真的很小很破,格调还是很高,气氛还是很雅,那些真正不入流的餐厅,压根就不会被放进洛成蹊的候选名单里,更不要说带喜欢的人过去吃了。
受到家里长辈的影响,在饮食的偏好上,明蕾更喜欢吃中餐,但对于西餐也不讨厌,尤其是法式餐点,算得上是继中餐之后在她心目中排名第二的菜式,原因很简单:甜点非常美味,香浓软脆不说,还花样十足,简直是甜品爱好者的梦幻天堂。
洛成蹊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点餐的时候特意点了甜品多的套餐,还额外点了一份餐前甜点,配上一瓶作甜品搭配酒用的玫瑰红香槟,只一口,就把明蕾的味蕾给征服了。
甜点自不用说,法式甜点的美味是出了名的,关键是这搭配的酒也很好喝,不仅有一股甜甜的水蜜桃味,还有丝丝缕缕的花香入喉,不像她上次在私厨吃浇淋在蛋糕上的葡萄酒时有种辛辣的感觉。
有点像是洛成蹊第一次让侍者给她调出来的那个甜酒,但比那要更好喝,在香草可可味道上的缺失用花香和水果味补足了,还没了酒都有的辛辣之感,喝起来甜香甜香的,非常轻盈。
“这个酒真好喝。”她捧着杯子,亮晶晶着眼,用充满期待的目光看向洛成蹊,“我可以再喝一点吗?”
“当然可以。”洛成蹊笑着拿起酒瓶,“这款酒度数很低,喝多了也不会醉,你要是喜欢,我就买几瓶下来放在家里,随便你想什么时候喝都可以。”
这个家指的自然是他们两人同居的那所庭院,之前那段同居的日子里,明蕾曾经在闲暇时玩起了探险游戏,最后被她发现了几瓶贮藏在犄角旮旯里的红酒,连洛成蹊也搞不清楚是哪里来的。
看了一下封口完好,又是原产地包装的进口酒,就起了品尝的心思,和洛成蹊现场举办了一回品酒大会,最后以她对每瓶都“辛辣难喝”的评价结束,彻底打碎了对红酒的神奇滤镜。
之后洛成蹊给她调了一杯生日宴会上喝的甜酒威士忌,她喝了,也觉得和第一次品尝时一样好喝,但在吃了一口相同口味的香草冰激凌之后,她就明白了,当初让她觉得好喝的并不是酒本身的味道,而是冰激凌球和红茶的味道。
从那以后,明蕾就大彻大悟,重回了茶饮牛奶热可可的怀抱,本以为会从此滴酒不沾,没想到今晚这一杯气泡酒给了她意外之喜,让她重燃了对酒饮的兴趣和信心。
“你对酒怎么懂得这么多?”她看着洛成蹊动作优雅地往她的酒杯里倒酒,不无好奇和羡慕地问道,“你不是说不喜欢喝酒吗,怎么对什么酒好喝、什么酒不好喝知道得那么清楚?你真的不喜欢喝酒吗?”
简直是如数家珍。刚才在甜酒上来的时候,她本来是不想喝,准备让侍者撤下去的,是被他劝了,说这个酒和之前在家里喝的都不一样,她才试探着尝了一点,没想到居然真的不一样,好喝极了,配上甜点香醇的奶油味堪称享受。
“我不喜欢喝,不代表我不懂酒。”洛成蹊悠悠说道,把倒好的酒杯递回给她,“要不然怎么在商场上和别人应酬?”
“你还需要应酬吗?”明蕾接过酒杯,有些惊奇地看向他,“以你的身份,不应该是别人来主动攀谈你吗,还需要你去主动攀谈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