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驰呼出一口热腾腾的含着韭菜味儿的雾气,乐呵呵地说:“我是为了表达诚意嘛,哦,对了,听说你加入老王的天才兴趣组了。”
数学老师姓王,是个典型的中年秃顶男人,地中海的发型相当光亮,所以同学们平时喜欢“老王”“老王”地叫他。
“嗯,加了。”
“真巧,我也加了。”
这倒出乎了温念念的意料:“老王不是说,要招揽学校的天才加入吗,当然,没有别的意思。”
季驰毫不介意,解释道:“我抱着老王的大腿求了他三天,才同意让我加入的!主要是你们讨论问题的时候,我负责在边上写笔记,或者通知你们开会。”
温念念问季驰:“吃饱了撑的,干嘛要做这些杂事?”
季驰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妈说,让我跟你们这些聪明的同学多接触接触,也会变聪明了。”
“是么?”
没听说聪明还可以传染的。
她始终坚信,最艰难的学术跋涉,一定是独立完成的。
但是不管怎么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既来之,则安之。
校门口,一辆黑色的宾利车停在路边,极其引人注目。
一个穿着干净的白衬衣的少年从车上走下来。
他露脸的那一瞬,阳光落在他英俊的五官上。温念念甚至能听到周围女孩子们倒抽一口气的声音。
少年皮肤很白,五官英俊,漂亮的深榛色眸子里仿佛装着漫天星辰,清晨的阳光下,整个人漂亮得宛若在发光一般。
他单手揣兜里,朝着校门边的一间蛋糕店走去。
念念当然认识他。
他叫江屿,也就是原主温念念暗恋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男孩子。
看到他的脸,念念终于能理解,为什么原主这样一个内向的女孩,会对他如此痴迷甚至都有些死缠烂打的意思了。
这特么。。。帅得有点犯规啊!
季驰见温念念直勾勾地盯着他,喃喃道:“怎么,不认识了?他是你此生最爱的男人,你总共向他告白了34次,被拒绝了28次,有5次直接被无视,还有1次是追着人家的车跑了半条街,丢脸至极。”
温念念:……
谢谢,并不想重温黑历史。
“《恋爱宝典》第六条,坏男孩一般会喜欢上好女孩,像江屿这样家世好、成绩好、各方面优秀到爆表的好男孩,一般都会被坏坏的女孩吸引哦,你要不要试着改变一下?”
温念念无语地望他一眼。
hello,这个所谓眼中除了学习什么都没有的学委,你一天到底在学些什么玩意儿啊。
“难道你觉得我还不够坏?”
原主温念念追求江屿的行为,以所有好女孩的行为准则观照来看,都已经算是相当出格了。
却不想季驰嫌弃地说:“你过去那叫坏吗,你那叫愚蠢好吧。”
“所以你为什么要和如此愚蠢的我当朋友?”
季驰咧嘴一笑:“所有天才未被发掘前,都是不被人所理解的,但我看好你哦。”
温念念抖了抖鸡皮疙瘩:“谢谢,并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