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方面恨不得自己的人形能长回一身毛,又觉得这样皮肤完全相帖的感觉太美好,一点也不想回到从前。
“喜欢,非常非常喜欢,你很帅,绝世大帅哥!放在我从前的世界,你也是最顶尖的。”陆秋毫不吝惜夸赞之词。
维尔斯被她逗笑了,笑起来竟然还有两个虎牙,原本那种凶凶的感觉瞬间冲淡了很多,变成了虽凶却可爱。
陆秋被帅到腿软。
但是还没有高兴多久,维尔斯就又问了一个死亡问题。
“那你是喜欢作为人类的我,还是喜欢作为猫的我?”
陆秋都不知道维尔斯一天天的,脑袋瓜子都在想些什么,跟那些谈恋爱时没有安全感的女朋友一样,不停地追问男朋友,你是喜欢化妆的我,还是喜欢素颜的我?
“都喜欢!不管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这个回答很明显取悦了维尔斯,他的笑容大了一些,两颗虎牙也越发可爱。
随后他掰着陆秋的手指继续道。
“可是你看着我现在的样子,两个小时内笑了二十八次,你从前要好多天才能笑到二十八次。”
陆秋:“……”
她总觉得维尔斯的占有欲越来越强,也越来越变态了。
但是,她喜欢,也觉得会计较这些的维尔斯特别可爱。
大概可能她也是个变态吧。
“那我以后要多笑,争取每天都超过二十八次。现在身上还疼么?”
“已经不疼了。”
人的怀抱和猫不一样,走了一会陆秋就挣扎着下来了。她主动牵住维尔斯的手和他十指交握。
但是走了一会,陆秋就发现身边的大猫有哪里不太对。
不太习惯用两条腿走路,维尔斯现在走的有些僵硬,同手同脚,还忍不住想趴下去。
难怪第一次看到那只猴子时,他总想弓背。
为了克制住本能,维尔斯的脚偷偷离地,速度放缓到跟陆秋同步。
陆秋低头瞅了眼,维尔斯立即脚底挨地,面上自然地问道:“在看什么?”
“你走路……”
维尔斯还以为自己被发现了,有点紧张。
可只用两条后腿走路,实在有点不习惯。
“同手同脚了,左脚往前迈步的时候,左手要往后。我来教你。”
陆秋试图从后面抱住他,握住他的胳膊教他走,但是走了一下发现,身高差让她啥都看不见。
她绕到前面,脱掉鞋脚踩在维尔斯脚上,双手把住他的胳膊。
“抓紧,你感觉一下我是怎么走路的。我说抬脚的时候你就往前走,肩膀下沉,胸膛挺起来,收腹站直,这样走路最好看。”
“现在抬左脚。”
没有动静。
陆秋晃了晃手里的胳膊。
“维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