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赵心桐笑:“帅不帅?”
宁迦如实道:“没怎么注意。”
赵心桐噗嗤一笑:“你这样才对。我刚看到两个姑娘手上都纹着Hell成员的名字,简直疯了。一个地下乐队,竟然有这么疯狂的粉丝。”
宁迦想了想,小声问:“你对Hell熟悉吗?”
赵心桐摇头:“就听说过而已,反正在咱们本地大学圈子里确实挺火的。我可不爱听摇滚,跟鬼哭狼嚎似的。就总听我一室友说起,天天叫嚣要去追他们那个吉他手Sin,在经管院蹲点蹲了一年,连个鬼影子都没见着。”
宁迦心说,这可比小葛同学还夸张。
赵心桐又问:“对了,你刚刚看到Sin了吗?是不是跟传说中一样,是个超级美男?”
宁迦道:“我都没注意。”
她认出那四人后,全程就没抬头。
“没事,待会儿表演的时候,咱们再看。虽然我对摇滚不感兴趣,但美男还是可以看一看的。”
Hell开演的时间是八点半,前面一个半小时的等待时间,足够一酒吧的人喝得酣畅。老板也为此赚了个盆满钵满。
八点半还差几分钟时,酒吧的灯光忽然暗下来,只剩五彩的棱镜球在闪烁着。四个男人在暗影下走上了小舞台。
酒吧里顿时一片沸反盈天的惊叫欢呼。
好几个失控的女孩儿,想要跑上去,被保安适时拦住。
苏达在其他人调适设备的时候,拿起麦克风,伸出食指放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笑说:“非常高兴今晚开始在这里跟大家一块嗨。不过希望大家玩儿得开心的同时,也要保持一点点秩序哦,不然老板可能会把我们赶出去的。”
不得不说,这种痞痞坏坏的风格和语气,确实够撩人。不仅是女孩,许多男人也欢呼得厉害。
因为接下来hell的表演时间,没人再需要服务生上酒,他们这些服务生得以暂时回到吧台喘口气。
顶着一头脏辫的鼓手,摇头晃脑敲出一阵激烈的鼓点,小舞台的灯光随之打了下来。一时间惊叫声不绝于耳,站在前方中间的苏达,最先呈现在观众视线中。
他一头酒红色短发,耳朵上戴着闪亮的水钻耳钉,穿着皮夹克牛仔裤马丁靴,脖子上戴着黑色皮质的铆钉项圈,眼睛涂着黑色眼影,十分酷炫。
大概身材颀长,一张脸也确实英俊,这样的打扮,往舞台一站,便不觉得浮夸,反倒夺目生辉。
不仅是他,甚至连打着唇钉的脏辫鼓手,也看起来别有风格了。这些人大概是确实适合舞台。
赵心桐拿起一瓶纯净水灌了一口,道:“不得不说这个地下乐队的成员,颜值还真是高。难怪那么多女生迷他们。”又说,“Sin神好像真的是最帅的呢。”
宁迦顺着她的话,将目光落在主唱左后方的吉他手身上。
果然如葛瑶所说,Sin的站位仍旧是在灯影之下。
虽然酒吧不大,但因为暗影加迷离的灯光,他的面孔还是不太清楚。只看得出他穿一身黑,个子修长,过耳的栗色头发,绑了一束在脑后。
但毕竟距离有限,周遭又有光,虽然眉眼五官还是模模糊糊,还是能看得出个大概长相。
这样模糊的大概,已经足以让人肯定,这人的长相想必是在主唱之上。
不是那种寻常的英俊帅气,而是一种超越性别的美。
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宁迦莫名觉得这人看起来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她想仔细辨认清楚,然而舞台上的音乐,已经震耳欲聋响起来,整个酒吧一下被推向了热浪中。
宁迦从未现场听过这种类型的音乐,只觉得那音乐震得人鼓膜发颤,心如擂鼓,扰乱了她的思维,连带着血液好像忍不住随之翻涌起来。整个人不由自主,陷入这种疯狂躁动的气氛中,也忘了去想那个吉他手到底像谁,
一首歌曲过半,间奏是一段吉他So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