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到他们分肉了。
吴队长说:“你出了力,给你家分二十斤肉。”
沈朝看上小排骨了,想吃炖排骨。
“我能不能要一点小排骨?”她说。
大家都爱要肉,排骨这种骨头多的,基本没啥人要。
吴队长给拿了三根排骨,剩下的分了肉。
村里女人看见顾修远拿着好多肉,心里都羡慕沈朝。
谁让人家男人能捅死野猪呢。
沈朝敏感的察觉到,有一个女知青一直盯着顾修远看,好像就是沈国栋正在追的那个知青。
夏知画痴呆的看着又高又壮的男人,昨天他骑在野猪脖子上的画面一直在她脑海里反复出现。
她以前咋没注意到这个男人呢。
她根本不想当知青,但是必须下乡。
她这双手就不是干农活的,就是要享福的。
做一天农活,她的手腕就特别酸,脚底还被磨出水泡了。
幸好沈国栋过来帮她干完剩下的活儿了。
她一直认为沈家是村里条件最好的。
因为沈国栋每天都给她拿一个鸡蛋,偶尔还给她肉。
但是,他和眼前的这个男人相比,他可差太远了。
这个男人,长得高,村里没有几个比他还高的。
看上去就是能干活的好把事!
要是他能替自己干农活就好了。
就算他有媳妇了,那又怎么样?
她看上的人,必须得到手!
村妇哪能比得上知青!
沈朝和顾修远上完工,晚上回去就打算做排骨。
顾修远裤脚都是泥巴,裤子上也是土。
他一屁股就坐在炕上了,刚要躺下去。
沈朝说他:“你把炕弄脏了。”
然后扔给他两件衣服。
顾修远一个人的时候根本不讲究这些,娶个媳妇还管上他了。
他没反驳,拿上衣服,从水缸舀上一盆凉水去外面。
沈朝把暖壶里的热水倒出来,兑上一点凉水,在屋子里洗了一下。
顾修远洗的快,要进门的时候现门被插上了。
都是他媳妇了,总是要躲着他。
这搞得他跟她偷情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