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穿着漂亮的衣服,在高级的包厢,喝着昂贵的饮料,还要被催更呢?
原本有的小心跳全都飞了。
就连送缇娜回宿舍的时候,阿尔法尼亚也一改前几次温柔体贴的样子,好像是被改编歌舞剧刺激了一样,旁敲侧击的劝缇娜赶紧写小说。
等到从马车上下来,缇娜满脑子回旋的不是看了什么歌舞,吃了什么东西,而是满脑子的“码字最棒”“码字的缇娜最美丽”“只有码字才是好文明”。
虽然觉得阿尔法尼亚师兄的人设变得唠唠叨叨的,但是也的确该认真码字了。
因为之前几天为了报复艾德,缇娜发现自己竟然一个字都没有写!马上就要到死线了!
她可是每七天就要交两本小说各一万字的稿件的,眼看着截稿日就在两天后,一直以来都是存稿充足的缇娜感觉到了紧迫感。
好在这两本书的写作难度都不算高,一本书只需要不停变强变强收美女就可以,另一本书写个菜谱也能轻轻松松到一万字。
最难的是写字的手,之前把两万字分到七天里面,每天手写三千字并不算困难,这次要在两天之内手写两万字……
之前从来没感觉到的死线阴云,头一次笼罩在缇娜的头上。
她也顾不上想什么有的没的,觉得自己前几天简直是浪费时间,还有什么能比写小说更重要呢!
缇娜赶紧把叫上这双鞋子换成了舒服的小鞋子,本来还想脱衣服,但是觉得这么好看的衣服自己穿着写小说一定充满动力,于是直接扑到了书桌边,拿起笔记本就开始奋笔疾书。
写了十分钟之后,缇娜干脆直接把衣服换了。
因为她发现穿着这身衣服写小说,很容易被分散注意力。
写到头晕眼花之后,缇娜重新精疲力尽的回到了自己的床上,感觉到自己的前段时间的纠结啊为难啊都算什么。
挣钱才是永远的!
不管是傻逼直男艾德,还是高贵皇子阿尔法尼亚,其实都和她的目标没什么关系。
她最想做的,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好生活,只是小说正好是她选择的方法罢了。
只要自己做到自己的极限,那么不管发生什么,起码都不会后悔。
而且,起码不要在自己写雷文小说的时候结束吧……不然若干年后,别人看着自己的小说,充满缅怀的说“这是现代小说的奠基人,缇娜,她用笔名佚名在信鸟报刊发表自己的小说,代表作品是《霸道总裁的小娇妻》、《风流魔剑士》和《俏厨娘的邪魅皇子》”……
听上去未免太惨了!
缇娜决定赶紧完结手头的两本书,从下本书开始写游侠小说,免得自己继续写下去,这个世界的审美观留在早期台湾言情和起点小说的审美上,自己岂不就是这个世界的罪人……
之后的两天里,缇娜又重新回到了自己自闭模式之中,正好后面两天没什么必须上的课,缇娜就睡醒就开始写小说,写累了就睡。
这几天阿尔法尼亚师兄还派人过来给她送外卖,缇娜一开始还拒绝了两下,但是却被告知是他们说好了的。
缇娜仔细回忆了半天,终于从自己满脑子的小说剧情里搜到了这件事情。
这都是上次和阿尔法尼亚师兄一起吃饭的事情了,缇娜还以为这就是随口说说呢。
看着再拒绝下去,眼前的人也不会离开,缇娜干脆就拿过了吃的,决定下次见师兄的时候拒绝掉他。
多亏了这件事,一直以来啃干面包喝冷水的缇娜第一次感受到了在写小说时吃正常饭菜的快乐。
吃面包喝冷水也能管饱,但是吃着精心准备的美食外卖,坐着高价的椅子,睡着高价的床,忽然就有了一种知名作家的成就感。
原本去买的时候,缇娜还觉得艾德屁事多。
椅子这种东西不就是坐的吗,能有什么区别?
现在嘛……
缇娜往后一靠,感觉自己腰的位置被很好的支撑起来,让自己一点都不累了,瞬间就觉得这个椅子买的真的值!
她目光转过自己孤零零的宿舍,觉得自己还可以继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