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的酒没有白喝,两天后,沈括接到了方总监的电话,让他立刻来公司进行最后的面试。
如果这次面试过了,这份一百块一小时的工作就到手了。
钟恺把自己唯一的一件正式西服借给沈括,那件西服钟恺穿着显得比较瘦,但是沈括穿上却格外合体匀称,主要是他这肌肉量充实的身材,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有气质。
钟恺看着沈括穿正装的模样,还真是挺有范儿,感叹道:“哎呀哎呀,少年,我掐指一算,你这是当大老板的面相啊!”
沈括翻了个白眼。
“瞧瞧,瞧瞧,这小眼睛翻得。。。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胆英雄气概。。。”
沈括一脚给他踹过去,钟恺敏捷地避开了,就在两人打闹之际,边上有人发出一声轻哼——
“土货。”
钟恺朝他看过去,发现这男人穿着窄腰喇叭牛仔裤,穿着条纹花衬衣配皮夹克,梳着当年非常流行的中分发型。
这样的打扮在当年可算得上是是风靡大江南北,算得上是“潮人”标配了。
虽然钟恺欣赏他的打扮,但也容不得他随口诋毁,嚷嚷道:“这位兄弟,嘴上留神。”
喇叭裤男孩看了沈括一眼,神情轻慢鄙夷:“拜托,这都什么年代了呀,还穿这种老掉牙的西装。”
钟恺不服气,说道:“这西装虽然老式,但好歹是正装,穿来面试有什么问题,我看你这身衣服,才是铁定会被淘汰吧。”
喇叭裤男冷笑:“你们来面试前,好歹了解了解人家孟氏的企业文化好不好,他们的‘傲狼’主打年轻款休闲男装,我穿这身衣服,正好迎合了他们的服装产品理念,倒是你们,穿的跟酒店大堂经理似的,能选上才怪!”
“你你你。。。你太过分了!大堂经理怎么了,你们这些年轻人,老子见得多了,不知天高地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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