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公子有个习惯。
每过三月,便会让手下的婢女去书市上转上一圈,看看市面上是否又上了什么新的佳作。若是有,便会买下来,带回他的住处收藏。
话虽如此说,但根据专门负责照料书籍这块的婢女的观察,除却那些必不可少的经典文章传世古籍之外,会被挑选出来被留下来、反复翻阅的也就只有“莲花叶下客”执笔所写的故事了。
负责采买书本的婢女不太懂自家公子怎么就喜欢看这一人笔下之言,虽说那叶下客是公认的文采过人,写的故事也新奇——但,这似乎也不是自家公子沉『迷』话本的理由?
然这又需要什么缘由呢?喜欢一样事物、甚至是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不需要理由的。喜欢买那个人的书,也只是顺手帮忙刷个销量而已。
虽然这近乎多此一举。
叶下客写的东西,文人『骚』客看得,市井俗人也喜欢。前者能从里边品出他们喜欢的风花雪月锦绣非凡,后者也能以此打时间。粗读者能够走马观花,喜爱研读之人也能在合卷之后会为一番别有感悟。这般,看得人多了,自然买的人也多。
只是——
“这种文章,写起来会很困难吧,闻姊?”
有人这般问道。
“众口难调,想要两全其美的确耗费心力,但若只是针对一方,便会省事的多。”正站在在博古架之前挑选阅读书籍的少女答得平静,像是看中了什么,她伸手从中取出了一本《宋子》握在手中,而后侧过身来,顺口答道。
“针对不同的阅读群体就要写出不同的文章来,你想被那些文人『骚』客喜欢,又非是成名之辈,自然就得迎合他们的喜好。给清廉之辈看的自然不能是压榨之言,给武林大侠看的也不能是人『性』本恶……这要分清。”
“闻姊,给我看的该是什么呢?”红衣公子托腮,笑问道。
被唤作闻姊的少女沉思片刻,果断道“教人怎么撒娇的。”
这回答实在是太过出人意料,正在喝茶的红衣公子险些没能保住自己的过人风度,手一抖,杯中清茶差点洒了出来。他以袖做掩,嗓音里半是满溢而出的委屈半是抑不住的讶异“原来在闻姊眼中,我竟然是这般形象吗?”
“有何不对?”鹅黄衣裙的少女问的困『惑』又坦然。
她其实并不太清楚自己面前这位少年人的来历——问出这种话并无他意,也觉得这并不重要。她知晓这人的名字是王怜花,又一年年的看他长大,这是她相交多年的友人、照看着长大的幼弟……这数年的相识相交依然足够叫她信任他,又何须去深思这些呢?
——也许这想法有些天真,但若是花费数年还无法去相信一个人,不也是太可怜了一些吗?
白相知犹按剑,这词句读起来自然是极美的,但这未免也太叫人叹息。
你如有个知己朋友,跟他相交一生,两个人头都白了,但你还是别相信他,他暗地里仍会加害你的。他走到你面前,你还是按着剑柄的好。这样的一生,说起来,也实在是没什么意思。
相逢即是有缘,我……想要试一试。
在王怜花突然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当年的叶闻歌这样对自己说。
也正是怀抱着这样的想法,她方才没有踌躇不前,而是放任了一个陌生人的亲近,任他撒娇、任他做痴;任他扮傻、任他玩笑。
直到如今。
王怜花略略叹气“我也是大人了呀,闻姊。总是说这种话,我也是会生气的。”话虽是这样说,但看他眉眼含笑又隐带无奈的样子,也实在是没什么威慑力。
叶闻歌掩唇轻笑,柔声道“既然朱言你不喜欢,那我不说了便是。”
“闻姊你这话听起来真是一点诚意都没有。”王怜花拉长了嗓音,像是有点不高兴的样子。但他这情绪也没能持续多久时间,半句话说完之后他突然又高兴起来,连声音里也藏着雀跃。“无怪乎连那些大魔头也喜欢看你写的话本子打时间。”
毕竟还是有共同点在的——比如说,骗人都一样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