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13年的时间里头,他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岂不是很可怜?
作为一个善良的孩子,我决定原谅大人的出尔反尔。
明明当初我说要嫁给干爸当媳妇的时候,他都没有反对的。
肯定是他喜新厌旧,后来又看上了我干妈,所以才改变主意的。
我决定要有骨气点儿,唾弃始乱终弃的男人,坚决不给他当花童。
我干爸说,会给我包1000块钱的大红包。
开玩笑,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屈,我好歹也是有桃花岛跟农场的人,我会为了区区1000块钱就折腰吗?
那个,干爸,钱得交到我手上,不能直接塞给我妈呀。
我无苦师叔说的没错,有钱不挣是傻子。
没看他堂堂一代得道高人,为着不出份子钱,毫不犹豫地去竞争当伴郎了嘛。
虽然我严重怀疑他之所以争取当伴郎,是因为伴娘是我元元表姐。
看看,我们家的关系多混乱啊,明显差了一辈的人居然也能够扯到一起。
听说当初我干爸干妈就是在志忠叔叔的婚礼上,伴郎伴娘一见钟情,这才好上的。
可见婚礼这种地方,时时处处都有可能发生奸情啊。
我妈一巴掌拍在我脑袋上,瞪眼训斥:“不许乱用词,明天就给我补语文去。”
我愤怒地回瞪:“你把我头发弄乱了,一会儿我怎么上台捧花呀?”
康康也不赞同地看我妈:“妈你可以回家再教训我姐。”
啊呸!何康你个混账东西,你就是阴险小人。
我妈一手一个,直接把我俩人拎边上丢着。
婚礼在做最后的协调统筹工作,对于参加婚礼的大部分宾客而言,重头戏当然是婚宴。
芬妮阿姨跑前跑后,她家大酒楼的生意家家都好的不得了,可她还是坚持亲自盯我干爸婚宴的每一个流程。
大炮叔叔过来喊她:“别慌别慌,大佬的婚礼咱们都办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你怕这个?”
芬妮阿姨摇头:“那不一样。”
其他的严格按照流程走就行,但是自己朋友的事情,总希望尽善尽美。
他们这帮朋友当中,除了邹鹏以外,其他的基本上都已经有了家庭孩子。
再想想邹鹏一个人孤零零的飘荡在海上,完全将青春奉献给了祖国,就越发觉得他好生可怜。
大炮叔叔拍着芬妮阿姨的肩膀,拉她到边上说话去。
听我妈说,当初他俩真正熟起来,还是因为芬妮阿姨的饭店要扩张规模,想把旁边的铺子买下来。
刚好当时大炮叔叔回国,接手熟悉家里头的生意,就负责这家店面的转卖事宜。
两边一碰头,两人都笑了。
大炮叔叔读高中的时候,没少吃芬妮阿姨做的各种好吃的。
一来二去,两人越发熟悉,出门喝咖啡的时候,被我妈当场撞见了。
当晚我妈回家就跟我爸咬耳朵,说没想到当初两人动不动就见面也没发生点啥,反而倒是现在看对眼了。
我爸说她咸吃萝卜淡操心,这样不挺好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