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分钟后,电话拨通。
谢青在电话里简明扼要地说了经过,最后告诉肆言:“合同我还没签,想先跟您把这件事定下再说。”
毫不夸张地说,肆言发自肺腑地为谢青激动了一阵。
他不知道这样有才华的人来当代笔到底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但他早就在盼着她自己写文了,他要当她的头号大粉!
肆言于是立刻说:“没事没事,你该签就签,我这边你不用管!”
谢青:“不是,我觉得精炼些写其实……”
“精炼些写你也还要耽误两三个月啊!”肆言替她着急,“诚书文化那边重要,我这边没什么可顾虑的,你不用担心!”
“我不是担心。”谢青顿了顿声,“我是觉得这样对不起读者,怕自己心里以后会过意不去,会一直后悔。”
会一直后悔。
肆言拿着手机的手忽而轻颤,无意识地咕哝:
“我也怕我会后悔。”
“什么?”谢青没听清楚。
肆言忙说:“没什么。”
静了一静,谢青听到他干笑:“代笔这事儿……你会后悔吗?”
谢青想了想:“我认为我是对得起这个故事的。”
肆言轻轻吸了口凉气。
是的,代笔虽然属于灰色行业,但毕竟不违法。从供需关系上来说,更是因为他们这样的作者有需要,才会有代笔存在。
代笔也并不会和读者有什么接触,不会对这拨读者有感情,读者群体是归原作者的。他们直接接触的只有自己接手的故事,对笔下的故事负责就已足够。
若非要论哪一方在欺骗读者,自然是他们这些主动找代笔的作者在刻意欺骗。
如果他都没有负罪感,代笔为什么要有负罪感?
不论代笔有没有负罪感,他都应该有负罪感。
?“重要的是很多事,会让人在午夜梦回的时候越想越后悔。”
这些日子,肆言都在想一生书说的这句话。
在那之前,他明明没有太多道德感可言。但很奇怪,这句话就像一根刺,刺破胸中那条被称为良知血管,负罪感源源不断地流出来,让他回想起一种叫做“初心”的东西。
所以在谈出版的时候,他无法克制地想给谢青加署名。
当时那个话题因为谢青不想与绮文合作而终结,但如果后续还要出版,他依旧想为谢青加上署名。
现在,他却觉得单是署名大概也是不够的。
加上署名,读者会认为这部作品是联合创作,但不会想到他找了代笔,更不会想到,是这个代笔让他的整部作品都得到了升华。
多么卑劣的做法,多么滑稽的自欺欺人。
“你说得对……”伴随一声长叹,肆言又说,“文的事,你先别管了,我三天内给你答复。”
电话随之挂断。
read_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