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徐长生没有退出病友群,我们还在里面,友枝的名字也一直都灰着。
我还是和她报喜了,有什么事情也会和她的账号叨叨,还告诉她我背着她送的包包去了哪里。
我以前不爱拍照,但是自从这两年之后,就变得格外喜欢。
能和喜欢的人一起,吃路边摊,上班摸鱼时吵架,去各个地方留下足迹。
真好啊。
活着真好啊。
*
(三年后)
我们结婚啦!
婚房选的是我们看好很久的那个楼盘的,养了一只英短,和一只萨摩耶。
我研究生毕业,回了成都工作,徐长生也继续在成都,他已经奇迹般的达到了无瘤状态,接下来就是漫长的观察期。
但是我有信心,我觉得这一切都会变好的。
我好爱我的老家,爱这里的人和物。
爱一切。
第10章
我第一次认识郑妍,是2014年的8。29。
她一直以为我们是成为前后桌之后才认识的,其实不是的。
在当前后桌之前,我已经注意到她很久了。
也不算是一见钟情,我不信这种违反逻辑的结论,但是我确实被她身上的某些特质打动。
某些,“徐长生”没有的,但是郑妍特别耀眼的特质,尽管她自己一点都没有感觉到过。
只是这不足以让我和她产生接触,我们真正有接触,是成为前后桌之后。
她转过头,问我:“大学霸,你怎么从前面搬到这儿来了?打算奋发图强啊?”
那双眼睛特别明亮。
郑妍和我不一样,我很清楚的知道,她比我大大咧咧,也比我没心没肺,肆意疯长。
就像是野草。
生命力,活力,生生不息。
我半是玩笑半是认真:“是啊,上次考差了,来后面陶冶情操。”
她果然被我逗笑,哈哈大笑好一会儿,才没心没肺的转过去,和她的同桌小声嘀咕。
郑妍很聪明,但不喜欢学习,对朋友总是很仗义。
有一次晚自习的课间,我听着她大声帮她的同桌伸冤:
“那是什么绝世狗渣男,你别拦着我,我过去骂死他,狗东西不要脸!”
“我当然知道不暴露你,就贴点小纸条,去贴吧挂他,让他在全校闻名,垃圾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