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霍燃更好奇了,心里痒痒的。
丘比特是神话故事里的爱神,为什么陶知越家里会有这个?
霍燃表情很淡定地开始胡思乱想。
手机被放在洗手台上,响起哗啦哗啦的水声,不一会儿又传来含混的刷牙声。
直到陶知越上床钻进了被窝,他们谁也没有挂断电话,仿佛都忘了这通语音本该到“陪你回家”为止。
在陶知越轻缓的呼吸声里,霍燃想起来了什么,“你还没有吃药。”
“不吃了,现在脸不烫了,不能浪费药。”
“那现在困吗?”
“刚才想睡觉,可是洗完脸又不困了。”陶知越沮丧道。
霍燃忍俊不禁道:“那我陪你聊天吧,一会儿就困了。”
到现在,霍燃差不多摸透了陶知越喝醉后的状态,他不会像有些人一样发酒疯,也不会醉得一塌糊涂不省人事,反而会比平时更敞开心扉,更放松,遇到实在不愿说的事,也会很坦率地拒绝。
除此之外,就是会随机地忘记一些人和事。
这样的状态很可爱。
而且……很适合霍燃更深入地了解他。
他和陶知越的交集仅限于网络,还有一次不算完全见面的线下偶遇。
随着情意萌动,霍燃渐渐感受到一种难以自持的探究欲。
他想知道更多与陶知越有关的事,想知道他的兴趣、他的喜好、他所厌恶的事,无论什么都好。
可惜陶知越在网络上透露出的信息几乎是一片空白,他无法从一般人常用的空间动态里获得任何信息,在游戏里能窥见的也只是一个片面。
霍燃不想错过这个很难得的机会。
在心里默默地谴责了一下自己,霍燃很郑重地坐回了办公桌前,翻出了皮质精美的深棕色笔记本,然后厚着脸皮开始提问。
“你喜欢什么?”
陶知越舒服地窝在被子里,思维几乎是放空的,听见他什么,就很诚实地回答什么。
“我喜欢写代码。”
米白色的纸面上登时落下优美工整的字迹。
霍燃一边记,一边想起了昨天的对话,陶知越说过自己是程序员。
怪不得他那么热爱工作,原来是因为做着自己真正喜欢的事。
霍燃对这个领域一窍不通,感兴趣道:“为什么?”
“因为……写代码就像造一座大楼,我喜欢看见普通的砖块变成恢弘的高楼。”陶知越的声音里染上浅浅的愉悦,“符号和数字构成的大楼也很美,而且只需要我一个人就可以完工。”
黑金色的钢笔快速地颤动着,笔尖划下沙沙的声音。
“还喜欢什么?”
“还喜欢……吃火锅。”话题跳跃得很突然,陶知越快乐地畅想起来,“要自己熬的汤,浓浓的白色,然后煮菌菇,涮肉,青菜烫一下就好了,我会专门拿一个大碗喝汤,很香。”
霍燃顿时觉得自己的晚饭吃得太潦草,肚子饿了。
“我喜欢辣锅。”他忍不住插入话题。
“啊,红油汤底也很香,光是看颜色就很有食欲。”陶知越赞同道,“但是洗锅好麻烦,全是油,洗起来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