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嫣正好懒得走路,也就勉勉强强,接受了楚玄清这个人型交通工具。
她左手挂在男人的脖子上,百无聊赖,顺手捏住他的耳垂:
“咦?”
楚玄清脚步一滞,神色飞快略过一丝不自然。
明嫣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夫君你的耳垂好厚,这是有福气的象征。”
楚玄清偏头:“是么?”
从小到大,还是第一个人说他有福气。
明嫣说:“是啊,我们那里是有这种讲究的。”
因为她自己就耳垂薄,小时候没少被妈妈念叨。
楚玄清嗯了一声。
没说话。
明嫣却忍不住又捏了捏他的耳垂:“手感真好。”
还嫌不够。
她整个脑袋都要贴上去仔细观察。
均匀的呼吸浅浅喷在他耳畔。
“别动——”
他终于忍耐不住。
明嫣愣了下:“嗯?为什么?”
楚玄清又不说话了。
明嫣好奇地观察着他,然后就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卧槽,狗男人耳朵红了!
不是吧不是吧?
原来耳朵是他的敏感点!
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明嫣恍若隔世般。
嫁给楚玄清这么久,她还曾以为这个男人是个冰块儿成了精。
他对自己身体的控制能力贼强,包括那方面。
明嫣有时会感到挫败,因为楚玄清总是轻而易举就能撩拨起她的兴致,而她每次不管做什么,楚玄清都反应不太大的样子。她还曾经以为是自己的问题。
现在想想,她这么美貌这么可爱,怎么可能是她的问题呢!
只是她没找对地方而已。
明嫣猫儿眼闪过一丝狡黠,她蠢蠢欲动:“夫君……”
楚玄清顿时有一种不妙的预感。
对楚玄清来说,这种不妙的预感通常十分少见,因为这世上已经甚少能有什么东西对他产生威胁。
只除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