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场里忙活了一天的阿延蛮,日子可没有金狐那么滋润了。
毕竟他不是人见人爱的宠物,还是叛乱的异族人,村民们能给他好果子吃才怪呢。金狐靠着撒娇卖萌,能讨得萧依依的喜爱,不仅有肉吃,还有新衣服穿。而阿延蛮是个战俘,裹身的旧衣是有的,也饿不死。
但再多就没了。
“你们突厥人会放牛放羊吧?”陈大宝带着他到了牛棚,满满恶意地指着一头正值壮年的小公牛,“去,把大花牵去溜达溜达,它可比你值钱多了。”
阿延蛮皱了皱眉,没有说些什么。
牛是会认得人的,突然间换了个生人来放牛,牛脾气一上来,抬起蹄子就踢过去了。这老太监不安好心啊,分明是借着干活来欺负他。这牛浑身都是肌肉,一脚下去命都能没了半条。
“虎落平原被犬欺,这等阉人居然敢欺辱我。”阿延蛮嘴里发苦,在心中唾骂了好几句,硬着头皮上前,解下了牛脖子上的缰绳。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斛薛部的其余族人还分配在长安城里各个贵族家中为奴,他要是敢继续搞事,连带的斛薛人名声不好,全族人当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大花甩了甩牛尾巴,打了个响鼻,把阿延蛮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哞哞。”
这一届的新人不行啊,胆子那么小。
大花骄傲地昂起头,也不用人带,自顾自走上村里水草最丰美的地方。萧依依借着太上皇的势,跟北边的商人买了不少紫花苜蓿。这是牧草中最鲜美的一种,不仅牛羊爱吃,村里的大妈也爱薅上一把,回去剁点蒜蓉和酱油,凉拌了吃着爽口。
小山坡上种满了嫩嫩的苜蓿,开出了一朵朵紫色的小花,还有几只蜜蜂在花草间飞舞,映衬出一番乡村的美丽景象。阿延蛮懒洋洋地跟着小公牛,开始自己放牛的任务。
“呵呵,我也不过是苟活罢了。”
作为一个已经废了的人,他只想做一条咸鱼。
斛薛人和突厥人同出一支,是北方的游牧民族。以前斛薛部的族人也放牛,爱喝奶吃肉,阿延蛮是年轻的首领,自然也对此了解一二。他百无聊赖地躺在草地上,抽了根青草塞到了嘴里,那清香中带点微甜的味道,一下子就让他愣住了。
外行的看热闹,内行的看门道。
阿延蛮瞪大了眼睛,嘴里嚼了嚼,才“呸”地一下吐开了。他发现这牧草和自己家乡的不一样,甚至好上了几个档次!
“我们斛薛部若是有这么好的牧草,战马健壮,何愁不旺。”他像个孩子一样,趴在地上仔细瞧着,嫩绿的草汁染黑了他的手掌,半刻钟后他又怅然若失地叹了一口气,“我已经回不去了。”
不过嘛,事在人为,老天爷的事儿,谁能说得准呢?
运气好的话,他说不定会有儿子,儿子会给他生下孙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怀着一丝隐秘的野心,阿延蛮认认真真地担当起放牛的活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这才发现这条小村子里,竟和外面处处不同,作物都长得特别好!他在山坡上远远望去,看到农家的黄豆豆荚又肥又嫩,若是到成熟的时候,肯定能收获到一大把质量极好的豆子。
时人不爱吃黄豆,但阿延蛮知道,黄豆用来喂马,能让战马长得膘肥体壮,让部族更加强大。
还有,村里养了大约四五十头大牛,每只牛都眼神灵动,腰上臀上都是结实的肌肉,爆发力很强。看得阿延蛮一脸羡慕,他以前的部族里可没有那么好的牛,这么一头大牛,能换一个非常貌美的女奴或两三个青年奴隶。
突然间,他想起自己如今奴隶的身份。
阿延蛮:“……”
对不起,他还真不如大花值钱。
不过,他并非伤春悲秋的人,年轻人带着一种《走近科学》的想法,打算先和村里的小孩亲近起来。大人都记得斛薛部叛乱的战事,小孩子忘性大,对他的排斥心理没那么重。
他赶着小公牛,凑到了两个小男孩的身边,“你们这是喝什么?是牛奶吗?”
大娃子抬头一看,见是宝二爷(陈大宝排名第二)家里的奴隶,停了下来。小孩好奇地瞧了瞧年轻人脸上的刺青,又警惕地拉着弟弟小娃子的手,往后退了一步。
“是水牛奶,比黄牛奶好喝一些。”小娃子抢着炫耀道,“夫人对我们最好了,能给我们喝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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