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白盛前去赫连一族求医,赫连嫣然就下令将他的一切用度皆以自己为比照,吃穿用度,各式花销,尽皆如此。
起初,白盛饱受毒之苦,哪有心思注意这些。后来解了毒又专注于修养,也留心这等琐事。待到终于痊愈之时,却是早就习以为常了。
内城里只有赫连嫣然以为主子,另外就是白盛这个“贵客”。他每餐的菜色与赫连嫣然完全相同,连身上的衣衫也都与她的出自同一匹料子。
赫连嫣然喜静喜简,偏爱素淡的颜色。因此当时的白盛并不知道自己每顿那十道看上去清淡怡人的菜肴价值数百两,仅吃食一项每日便能消耗白银千余两。
光是一小盏汤羹便要用去珍禽家畜数只,辅以顶级药食同源的温养之物,炖煮足够久的功夫方可成就,其余烹饪之繁复更不必说。
如遇年节或是族中的大日子,更是要翻上一倍甚至数倍。
还有那穿在身上舒服得恍若无物的素色衣裳,竟是用柔软又坚韧可用来制绝世兵刃的丝线制成,真真的价值连城。
全天下也就只有赫连元娘才能连眼都不眨一下地用来做衣裳。
其余花费算下来,每日总计消耗两三千两。
白盛不是穷苦百姓,几两银子能供全家人一年吃喝。
他是身份贵重的越国皇子,虽不十分得宠,可银子是从不缺的,也有一掷千金的时候后来,但是更多的日子里,两三千两足够他一年的花销了。
每天如此?白盛想都不敢想,便是他父皇昏由着他,可国库也供不起他这般折腾啊。要知道,一品大员一年的俸禄也不过才七百两,想想还不够他两顿饭钱。
当白盛终于得知了真相的时候,他已经被赫连嫣然养刁了。宫里御厨做的菜味道成了尔尔,皇帝赏赐的上等锦缎用来制衣,他穿着却以嫌料子粗硬磨人。
果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赫连一族性喜铺张,其中又以女子尤甚。赫连嫣然一人的挑费更是族里最多的。
白胜知道,这些比起她为族里付出的,不及九牛一毛。一年多的时间相处下来,白盛见她处理起事务来比他日理万机的父皇还要忙碌许多。
家主拿不定主意的事、关乎全族命运的事,都得由她来最终决断。
任何棘手的难题赫连嫣然总能迎刃而解。
长房独占赫连氏泰半家产不是没有道理的。若是没有赫连嫣然操持,哪里会有他们眼下花钱如流水,不,是如瀑布一般的自在日子?
按理说他不过才“奢靡”了一年多就已经不适应皇子的生活,那么自小便如此长大的赫连嫣然更该吃不住才是。
可是,这一路上她没叫过一声苦没喊过一次累。粗硬难咽拉得嗓子疼的干粮,她吃起来连眉头都不皱一下,从容得就像在吃她平日里吃惯的奇珍美味。令白盛自叹弗如的同时又好生敬佩。
或许是因为草棚比马车里宽敞,或许是因为终于吃到了顺口的美味,又或许只是因为赫连嫣然此刻就在对面。
白盛只觉得无比放松,眼皮渐沉,很快便睡熟了。
待到对面的人呼吸均匀且绵长,赫连嫣然起身将他未躺的半幅锦垫轻轻盖在他身上,这才坐回去,摩挲着腰悬的半块玉璧,回忆起昔日的旧时光。
赫连嫣然并不觉得赶路辛苦。
曾经,她随着阿伤走南闯北,四处奔波,见识了天高海阔,世间繁华;也见识了人生百态,人情冷暖。
她熟知的许多东西都是阿伤亲自教授的。与那时的磨砺相比,几天的奔波又算得了什么辛苦?
阿伤救了她的命,把她养在身边,从此,落难的少年和幸存的小女童相依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