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布鲁克实在是太丑了,人们对他兴趣寥寥,亏得他有一副好嗓音,才能在苛刻的歌舞团里混口饭吃。
那个时候,他是样貌丑陋为人唾弃的“杂种”,白黎是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混饭吃的“童工”,同是天涯沦落人,年纪又相仿,自然而然就抱团取暖。
白黎会借着各式各样的机会给他弄点食物,他也会把偷听来的消息告诉她,免得运气不好,被团长等人谩骂殴打。
如此艰难度日。
“现在想起那个时候的事,真的好遥远了啊。”白黎坐在沙发上,长长叹了口气,那是她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时光,能不去想就不想,否则心情容易抑郁。
布鲁克跟着叹息:“是啊。”
白黎想了想,问道:“我跑了以后,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她是看准了歌舞团到了第八区的机会,偷了钱,趁着大多数人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火速溜了。
呃,没想过带别人,尤其是布鲁克,他那时等于残疾,跑也跑不动,带上他等于找死。出于谨慎,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计划,还搞过几次“狼来了”,骗得举报的人反而被骂了一顿,这才在最后关头一举成功,逃离魔窟。
“你跑了以后,团长把我们看得更严了。”布鲁克耸耸肩,“不过我不算在内,反正我那样也跑不了,后来我们又去了第九区,路上倒霉,遇到了两波海盗火拼,死了好多人,最后惊动了军队,我作为幸存者被解救了。”
白黎倒吸一口冷气,遇到海盗火拼……能活下来算他命大。
布鲁克感慨道:“我运气不错,军医里有个人就是研究基因的,给我用了融合血统的药,我才慢慢好了起来,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从畸形儿到大明星,前行的路必然也是充满了辛酸和坎坷,只是大家都是从那个噩梦般的地方走出来的,这点磨难,没必要和小伙伴说了。
“你呢?”他问白黎。
“报警说我被拐卖了,记不清老家在哪里,家里没有亲人了。”白黎简单说了说自己是怎么死皮赖脸留在第八区的事,“然后就是入学读书,考试,兼职赚钱,继续考试……”
布鲁克指了指她:“果然是军院的学生吧?”
“嘿嘿。”她没有再否认,“我这点算什么,比不上大明星……对了,能给我签个名吗?”
布鲁克:“……”
白黎调出了手写屏幕,笑眯眯地说:“他乡遇故知,人生大喜事啊,签个名呗。”
布鲁克以指为笔,在屏幕上写了一行字:【黑夜终会过去,黎明必然到来,祝我的好朋友白黎永远幸福快乐^_^】
落款是“你忠诚的朋友布鲁克·澈·格林”。
白黎讪讪:“我这种自己跑的人,算是你的朋友吗?”
“在记忆里,一直都是。”布鲁克认真地说,“你没歧视过我,还帮过我。”
白黎更不好意思了:“没这么夸张。”顿了顿,又说,“我以为你不会希望再有人提起那段日子了。”
按照常理来说,布鲁克现在已经是光芒万丈的大明星了,承认一个过去泥沼里认识的朋友,无疑是在提醒他自己曾有过多么不堪的过去。何况她也算不上是什么朋友,最多自己饿着肚子,把分到的半支营养剂给他喝而已。
这算得了什么呢?只是处于良心,没办法漠视一个生命在自己面前消失而已。
“那也是分人的,我就没有再去找过我舅舅。”布鲁克淡漠地说,“他们不要我了,我也就当他们死了。”
白黎保存了自己的签名,美滋滋地说:“我一直觉得那些乞丐变富翁的故事都是骗人的,没想到自己喝了一碗鸡汤,看来人是要多做好事啊。”
布鲁克转头看着她,唇边泛起淡淡的笑意:“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啊。”
很多事,白黎可能早就记不清了,可是他不是,时隔多年,回想起来依旧清晰得毫发毕现。
那天,他快要死了,因为演唱时唱错了一个音,被主唱和团长狠狠教训了一顿,本就脆弱的骨头不堪重负,碎裂断折,还被罚了三天不许吃营养剂。他蜷缩在破旧脏污的毯子里,脑子里迷迷糊糊的就只有一个念头:要结束了吗?
他从出生起就没有体会过温暖,只尝过痛苦,所以,对于他来说,人世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就这么死了,也许是件好事。
可是有人把他叫醒了,声音凶巴巴的:“喂,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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