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本来高高兴兴在吃小蛋糕的小姑娘,看到他的一瞬间,又哭了,撕心裂肺。
为了停止她的哭闹,他再一次和母亲匆匆离开。
后来,金铮不敢再说要去看她,他只能把对她的惦记埋在心里。
再后来,他几乎要把她忘了。
19年后,云同辉告诉他,沈何启就是当年那个小姑娘。
原来她手心那条几乎横跨整个手掌的疤痕是他带给她的,在沈耀荣给他展示她手里奶线的疤痕时,他完全没有多想。
挂掉电话,金铮立刻去掰沈何启的掌心,先掰了左手,只有两道奶线的痕迹,他又去掰右手,这一次,他六岁时留下的痕迹印入眼帘。
比周围皮肤浅上一截,细细长长的一条。瞬间,那般遥远的回忆竟在脑海里如浪潮翻滚,清晰明了。
他记起她和他并肩作战惹乱子,记起她一脸满足吃巧克力的样子,记起她蛮不讲理说她不信他是个男孩,记起她简单粗暴来脱他的裤子,记起她受了伤也不罢休的执拗。
他现在还能猜到,这个人小鬼大的丫头之所以看到他就哭,大概是怕脱男孩裤子的事情败露。
是啊,这每一点,确实都是她这个小怪物能干出来的事,这样的姑娘,不是他的渣渣又是谁?
命运竟在那么多年前就安排他们遇见。
他俯下头,沿着她的伤痕密密吻下去,像朝圣者顶礼膜拜般虔诚。
沈何启莫名:“金铮,你干嘛呀?”
“沈何启,你我本绝配。”
第113章
在得到双方父母正式首肯的这天,金铮同时得知了沈何启又一层新的身份。
这已经是她给他的第二次巨大惊喜。
说来也好笑,金铮唯二两个在意但又因种种原因无法靠近的人居然都是沈何启这只上蹿下跳的奇葩。一个是好队友将军,他随便在贴吧勾搭的,世界能小成这样他们能有缘成这样已经够匪夷所思了。结果连他小时候懵懵懂懂第一次产生好感的姑娘,还是沈何启。
沈何启、将军、澳门回归日遇见的小姑娘,她用了三种不同、但无一例外举足轻重的身份和方式踏足他的人生,得到他三种不同的感情和回应。
单单爱情本身——人一生中最炙热最狂烈的感情,就已是绚丽多彩令人惊叹,像一张蕴含着无尽宝藏的地图等着人去探索,若是再掺杂进知己水平的友情和一生只有一次的firstcrush,其复杂与多样程度可想而知,简直是将一瓶可乐摇了三天三夜最后还往里倒了一罐曼妥思。
一触即发。
这应该是一个抵死缠绵彻夜不休的夜晚。
不过发生了一点小插曲,金铮又和沈何启杠起来了。
沈何启对小时候的事情打死不认账。
先是说自己绝不可能这么下流去扒刚认识的小男孩的裤子,还要反咬一口:“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
金铮:“呵。你怕是自我认知有什么严重误区。”
再后来又说自己怎么可能在演出前因为一件燕尾服闹事惹乱子。
金铮指着黑色的床单,“在你看来它不会是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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