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只是在想,为什么婚姻会把一段感情变得面目全非。”她语气平静,也分享自己的家事给他听,“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在我爸手机里看到他发给别的女人的短信。短信内容我永生难忘,肉麻到我现在都不好意思念给你听。我那时小,怕他们两个离婚,所以我不敢告诉我妈,也不敢质问他,就一直装作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妈有没有察觉到,反正他们两个这么多年还是貌离神合地过下来了,待在一块永远没话聊你干你的我干我的,唯一的共同话题就是我。其实他们两个年轻那会谈恋爱我外公死活不同意,因为我外公家是文化人,我爸才初中毕业,家里也很穷,我外公看不上他,但我妈一门心思要嫁给他,我爸打动我外公外婆花了很多心思。这件事到现在还在我那帮亲戚中是一段美谈,讽刺吧,这顿婚姻明明恶臭无比。”
她说到这里,已经有些咬牙切齿。
“我知道的夫妻,就没几个男人没出过轨的,他们很多人年轻的时候也都真心相爱过,女人心软,又顾及孩子,基本都会选择凑合过下去。我本来就讨厌应付婚姻里的繁文缛节,也不想生孩子,怕痛,怕身材走样,更不想为了孩子失去自我连踹掉一个出轨男人的勇气都没有,如果唯一支撑这一切的爱情都最终会消失,我实在不知道婚姻的意义是什么。”
“造成两看生厌的从来不是婚姻,而是婚姻里的人。”金铮静静听完,说话带动胸腔微微震动:“婚姻的意义,不就是合法拥有喜欢的人吗?”
不假思索,理所当然。
沈何启一愣。
第94章
第二天早上沈何启到点起床,她从金铮怀里钻出来,一直到她洗漱完毕,金铮都未曾醒来,丧礼那几天实在耗费了他太多的心神和精力。
距离上班的空余时间不多了,不过她临走前还是走到床边细细看他,目光一点点掠过,看他精致的眉眼,看他挺直的鼻梁,看他秀气的嘴唇,这一看就有点忘记时间。
她甚至比当年更喜欢他。
当日和老鳖李姝杰一道吃饭,她那句没头没脑的“不会”就是回应她们说她会腻了金铮。
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乐趣,最喜欢的存在,她赖以生存,怎么会腻。
金铮被她看醒过来。
她用房间里的化妆品画了精致的淡妆,从头到脚穿的都是他买的衣服,手腕上戴着他的同款手表,因为弯腰而垂着微微晃动的项链也是他生日那天送她的那条小熊□□。
外人不得而知的衣服里面遍布他肆虐留下的痕迹。
她眼眸里盛的是他,心里也全部是他。
浑身上下,从里到外都打着金铮的记号。
“上班去?”金铮不等她回答,抬起手腕看一看时间,皱起眉,“又快迟到了,我送你去。”
“别了,等你换了衣服更晚,我自己去,你再睡会。”
言之有理,金铮不再反驳,不过没继续躺着,起身把人送到电梯口,一只手臂圈着她的脖子,看电梯显示屏上楼层越来越近,像小孩撒娇:“今天晚上,真的不来了啊?”
沈何启点头,义正言辞:“为你的腿着想,还是不来了。”
最近夜不归宿的次数平心而论算不上多,但是这已经远远超过她往常的频率了。
金铮下巴蹭蹭她的头顶。电梯到了,他遂松开手,在她后腰间轻推一把,嘱咐:“路上开慢点。”
把人送走,他早没了回笼觉的瞌睡,再回房间,发现两人昨天的那些衣服都不见了。
阳台上洗衣机在打转。
金铮一挑眉,暂停洗衣机开了门去看,沈何启这个懒货果然压根不区分什么深色浅色,直接把所有的衣服,包括内裤袜子全一股脑丢进去转了。
他的女朋友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拘小节的女人。
牛仔裤掉色,两件白T都被染上几缕蓝色,湿漉漉地被金铮拎出来丢进垃圾桶,惨遭报废。
衣服甩干晾起来,女人的内衣挂在上面,随着微风轻摆,和他的衬衫叠撞在一起,显出别样的亲昵。
收拾完自己,金铮动身去公司,与金甚在一楼电梯厅碰到。
金甚显然没料到金铮会这么快回来上班,毕竟太公去世这个打击太重磅,所以看到他很是意外,愣了愣,问:“你怎么不多休息几天?”
“不必了。昨天休息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