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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好一粒暴躁情种>第35节

出了网吧,疲惫的双目重见天日差点被阳光给晃瞎,行尸走肉一样一前一后走了半天,吴勉终于扭头看向身后的金铮:“你家近,去你家睡会。”

金铮此刻赤裸着上身趴在床边沉睡,被子只盖住半个背脊,肩上的伤痕明晃晃地暴露在吴勉的视线里。

那是初中的时候金铮为了他和隔壁班的人打架的时候伤到的,当时血肉模糊的伤口把吴勉吓得不行,结果金铮还咬牙切齿忍着疼安慰他,说男人的身上就是要留点疤才帅。

学校和家长追责的时候,金铮也一口咬定是自己和隔壁班同学起了纠纷才打起来。

吴勉的心彻底软了下去,经过一晚上的发泄后仅剩的那一丝芥蒂,在此刻也像水滴纵进火中,“呲”一声什么都不剩了。

他和金铮从有记忆开始就厮混在一起,亲的和连体婴一样,在尚不懂父母辛劳的年纪,要问吴勉这个世界上谁对他最重要,他不带犹豫就能说出是金铮。

金铮小时候太过秀气,雌雄莫辨,再加上他姐姐就就想弄个真人芭比玩玩,人生最初的几年金铮总是养着半长的头发,穿着各种粉嫩的衣服。大人喜欢逗小孩儿玩,逗金铮说他是女孩,逗吴勉说阿铮妹妹长大给你做老婆好不好。

吴勉就一直信以为真,都是把他当自个媳妇疼的。糖果糕点什么的自己都舍不得吃,都孝敬给媳妇。

后来是怎么知道真相的呢?

幼儿园去剧院看表演,老师让他们男生一排女生一排站好手拉手,金铮黏在吴勉身后要和他玩,吴勉听到老师这么说,就说:“阿铮,女生要站到那边去哦。”

金铮拧起眉头:“我才不是女孩子呢。”

单纯的吴勉还以为他只是不想和自己分开,就指着一对对手拉手的男女同学给金铮看:“我们站在一起,就可以拉手。”

金铮去拉他的手,表示这样也可以拉到。

“不是啊阿铮,”吴勉正色道,“你要站到那一排去,然后我们再手拉手。”

“可是那里是女生。”

“你就是女生。”

“我不是女生!”

眼见两人都快吵起来了,老师忍俊不禁,跟吴勉解释道:“阿铮站在这里没错哦,他是个小男子汉呀。”

听到老师也站在他这一边,金铮拼命点头证实,“我是男生。”

吴勉想反驳,老师又继续解释:“他都和你一起去男厕所,他怎么会是个女孩子呢?”

“就是嘛。”要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金铮就要脱裤子证明清白了,“我妈妈说有小鸡鸡就是男生,如果没有就是女生,我有小鸡鸡,我是男生。”

吴勉也记起了这个生理知识,也记起了从前他虽然看到过很多次,但是从未多想过的金铮的小鸡鸡……可以这么说,5岁的吴勉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并且是最残酷的三观重组,那种感觉简直是难以描述,长大后他都记得那种剧烈无比的震撼感。他一直怀疑后来自己变成个渣男,都是因为此事留下的心理阴影太过巨大。

后来两人渐渐长大,小学也是同一个,初中又是,初中的时候还是同班同学,更方便联手作案,双剑合璧三天两头闯祸。

两家家长被他们这种亲密得过份的关系弄得头疼不已,一合计,硬生生在高中择校的时候把两人拆开了。后来很多年后金铮他爸喝多了跟他们两个透露,金铮上高中的时候早恋被抓到,换了别的家长是担心,他是心里那块大石头落地——因为在这之前他一直怀疑儿子的性取向有问题。

高中分了校,大学又是一个跑到英国一个在新西兰,各自有了新的朋友圈子,两个人的关系也渐渐从热烈趋于平缓。

然后就是哥嫂结婚,再加上也都毕业回国,在一起的时间又多了起来,虽然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恨不得穿同一条裤子,但是有关友情,吴勉脑海里第一个想起的当仍不让还是眼前这个家伙。

小时候把这家伙当作媳妇的那种宠爱与忍让,即使后来知道了那明明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儿身,也未轻易改变。

他亦然,陈伟业亦然,哪个不是对着这家伙掏心掏肺百般照顾。

可能有些人生来就有一种本事,能让身边的人不自觉去疼惜他,到了哪里就是当团宠的命。

自己的媳妇,跪着也要宠下去啊。

吴勉起身离开,关门前,他再次看向熟睡的金铮肩上的那道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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