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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好一粒暴躁情种>第7节

沈何启哄它,“胖元宝,乖元宝,爸爸找你,你该回去啦。”话这么说着,可是她自己也觉得舍不得,抱着狗不肯松手。

“沈何启,狗还我。”叶洋不给她留一点情面,态度极差。

“元宝。”沈何启把元宝抱得更紧,“对不起…可是你该跟爸爸回去了。”元宝呜咽两声,她恋恋不舍地拿脸蹭蹭它,狠了心站起来,半抱半拖地带着比她还重的狗走到叶洋面前。

叶洋看着这一幕,心里只觉得悲哀,他在她眼里还不如元宝。这个女人这么舍不得狗,但是倒是很舍得他。

大四的时候沈何启留在A市实习,进了叶洋与朋友一起开的公司。因为同是X市人,叶洋难免对她多有关照,再后来是水到渠成地相恋。

元宝是两人从路边捡的,它因为生病被遗弃,那时还是一只小小的幼崽,瘦成皮包骨可怜兮兮地在路边晃,想翻垃圾桶找东西吃还被野猫欺负。沈何启路过看到就迈不动步伐了,于是把它带回家养了起来,两人忙前忙后地在公司医院和家三点一线大半个月,终于治好了它,沈何启给它取名元宝。

他是沈何启的初恋,一开始他只当她在说笑,因为他不相信这样颇有姿色,性格又有趣的女孩子到了大四还会没有谈过恋爱。

沈何启毕业的时候,他在朋友们的见证下向她求婚了。

整个房间都铺满玫瑰花和蜡烛,满屋顶的粉色气球,朋友们为他们唱着《告白气球》,酒店房间落地窗对出去就是A市地标楼,80多层高的楼体用灯光打出了“何启,嫁给我”,还有满天绚烂的烟花。

他单膝跪地,打开首饰盒,里头是镶着珍稀粉钻的戒指。

这一场求婚,叶洋是很自信的。

可是将近一年的朝夕相处,他轻而易举看穿了沈何启的勉强。也许是为了在人前给他面子,她一直尽力装作开心地笑着,配合地露出惊喜的表情,配合地说“我愿意”,配合地戴上戒指。

叶洋一直祈祷着,希望这一切只是他在多想。

然而奇迹没有发生。

宾客散尽,当屋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沈何启再也伪装不了,脸上的笑容一瞬间垮了下来。

他的心也跟着垮了下来。

“为什么?”两人在烛光中一言不发地坐了很久,满屋的蜡烛一盏一盏地燃尽,最后一簇火光也熄灭的时候,他终于开口问道。

这场求婚他策划了大半个月,每一个细节都经过数次推敲考虑,他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她根本就不想嫁给他。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竟从来没有看出过任何端倪,他不知道是自己太过迟钝,还是沈何启太会表演。

沈何启第一次向别人诉说金铮。金铮这么多年一直藏在她内心最深处,她连最好的朋友都没有告诉过。她不知道原来关于金铮自己有这么多的委屈,以至于自己从一开始的冷静到后来的哽咽,最后到崩溃大哭。

外头大楼上的求婚字幕还在亮着,讽刺至极。

叶洋全程一言不发,冷眼旁观,眼前的这个女人陌生到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和她谈了一年恋爱。

她哭到讲不下去。

叶洋也没法再听下去了,他拿过纸巾盒丢到沈何启面前,说:“我只有两个要求。”

“第一,元宝留给我。”

“第二,你诚实回答我,哪怕就一次,你有没有爱过我?”

“……”

“……”

沈何启将戒指从手指褪下放到叶洋面前,“对不起。”她说。

=====回忆分割线=====

“如果你真的这么舍不得它,这两年里你有无数次机会来看它。可是你没有。”他接过元宝,不顾它的挣扎转身要走。他甚至生元宝的气,气它和沈何启一样不识好歹,明明照顾它喂养它的人是他,可是它只惦记丢下它的人。

“金铮你的衣服……”其他人默默围观了一场爱恨情仇,尴尬得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杜明明瞥到金铮衣服上的奶油,当做救命稻草一样抓住,想借此转移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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