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er开业没多久,现在还是试营业。
深圳有一家店,这家店算是第二家分店,这家店他有一半的股份,另一半股份在邬敏那。本来他没想着在北京开店的,这座城市对他来说比较特殊,但架不住邬敏天天劝他,他最终还是同意了。
也许是私心就想来看看。
都这么多年了,心里的愧疚总得好一点吧。
他也想放过自己,想证明自己已经好起来了。
Lighter从上到下的工作人员一半是深圳那边的老人,一半是在北京新招的,郑扬就是在北京新招的,据说是邬敏的老熟人了,干事很得力。
所以余岁安管理这家店倒是不费什么功夫,他主要抓抓菜品就行了,其他的不怎么需要费心。
简单跟店里工作人员开了个会后,余岁安就带着阿择去了他的办公室。其实也不算什么办公室,算是个休息室吧,里面支了张小床,更多的是阿择的东西。毕竟他有时候忙起来,阿择需要一个单独又安全的空间。
Lighter主打中高端餐饮,总不能像个大排档一样让阿择这个年纪的小孩到处穿梭。
而且阿择这个小屁孩,真的是很神奇,走到哪不出五分钟就能跟人混熟,还能让所有人喜欢他。
当然,这里面肯定有他爸是老板的原因,但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这小子可爱吧,完全的社交悍匪。
有时候余岁安都觉得可怕,总怕这小子哪天都混成一方老大了。
Lighter的生意还挺好的,毕竟之前在深圳就是网红店,这次在北京开分店,都不怎么用宣传,都有自来水帮着推广,倒是省了一些营销费用。
余岁安花了两天时间熟悉了一下这边店的大小事务,又带着阿择四处转了转,毕竟未来半年都要常驻这边,总不能有情况了再临时抱佛脚。
到了周一,一早便把阿择送去幼儿园,给他报了名,余岁安本来还以为他会闹会小脾气,结果他一见老师长得年轻漂亮,美滋滋地就跟人进去了。
余岁安真是感觉这儿子白养了。
到了店里,忙活了一整天,虽然是周一,但生意还是挺不错了。
何况三里屯又是北京最繁华的地段,潮人聚集地,都喜欢来打个卡。
他家的招牌菜是余岁安自创的一道菜,叫野猪与鱼,用新鲜的野猪肉和三文鱼搭配在一起的一道菜。烤得微焦的野猪肉搭配香煎的三文鱼,再配上他独家秘制的酱汁,搭配在一起,倒是别有一番滋味,基本是每桌必点的菜品。
阿择每天下午四点半放学。
余岁安接到他之后,就把他放在休息室里,他自己玩一会,等吃完晚饭后,差不多再玩一会他自己就要睡了。
余岁安偶尔去看看他,要是厨房忙起来了,那就让郑扬时不时的去看看他。
几天下来,也没出什么岔子。
他嘴也甜,经常哥哥姐姐地哄着服务员带他去市买吃的。
弄了几次后,余岁安也不好意思了,毕竟这些年轻小孩赚得也不多。
他又多加了个任务给郑扬,那就是看着阿择,谁要带他去了市,必须要把钱转给他们,月底余岁安给她报销。
*
又忙活了一周,顾择一实在是累了。
这一周公司有个着急的项目,他连着每天加班到凌晨,现在只想赶紧回到他自己家好好洗个热水澡,睡他个天昏地暗。
就这么决定了,回家!
顾择一刚一起身,敲门声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