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想不到在我们附近还有这么多人的部落啊!呵呵,这可真是让人有些意外呀。”
我想了想又说“其实这也不算什么事。”我将火枪的使用方法传到了他的脑袋中,问道“知道怎么用了吗?”
“是的,主人!”帕达西有些激动的说。
“嗯,那就好!要知道这火枪可是我做出来的。你们就用它先对付那个什么什么汤什么的部落好了。”
想了一下,觉得二十枪似乎是少了点。于是又拿出了一个玉符,交给了他。并且对他说“这个东西你们的大祭祀知道怎么用的,不过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得动它,你可记下?”
“是的,我将铭记于心。”
“嗯。”我点了点头,又对他说“好了,没什么事了,你先下去吧,我要休息了!”
其实那个玉符不过是一个类似请神的东西,不过是邪派中人最常用的一种罢了。因为用它的代价太大了,常常是以生命为引才能祭动它。当然了,它的威力也是非常的大的,就算是以人类的身体来说,也可以在一瞬间将自身的实力提升到魔导师级别。不过事后人会很快地衰老,在三天之内化为一堆白骨。可以算得上是一种禁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动用地。
等他出去之后,便叫来了莉莉丝,把他搂在怀里,说“宝贝,我这次出去收获可是非常大哦。来,我送你点东西。”
说罢,拿出了一本书,上面是我抄寅出来的妖族的修炼方法。虽然在我的眼里这算不上什么好的修炼方法,但是对于血族来说,它绝对是最适合的,也就是说对于血族它就是一部顶级的修炼方法。
我亲了一口莉莉丝的小脸蛋,说“宝贝,我不是教过你中文吗。你就拿它去修炼吧,不过可不要把它给弄丢了,也不要被别人知道哦。”
“哦。好的,主人,我会保密的。嘻嘻~~~~~~”
我冲着她坏坏地一笑,说“咱们两个是不是应该办点正事了啊?”
之后,在莉莉丝的尖叫和我的笑声中,我们俩的身影消失在了原地。而我此时心里却在想瞬移还真是方便啊!
第二天一早,我还没有睡够的时候,斯特诺便走了进来,说“主人,你不是说今天要参加和汤布特村的战半吗?现在我们的人马上就要出了。”
我摇了摇头,说“哦!天呐,斯特诺。难道他们每次出去打架都要选的这么的早吗?不睡好怎么能打好啊?”
莉莉丝在边上痴痴地笑着,说“主人,怕是现在就只有我们没有起来了。现在的时候可不早了,也该起来了。”
我耸耸肩,说“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啊!这可不怪我啊!”
“主人~~~~”莉莉丝趴在我的身上不依不侥的扭动着身体。
我“哈哈”一笑,拍了拍莉莉丝的背,说“好了,好了。起来了,今天我们还得出去打仗呢!”
穿好了衣服之后我们便来到了外边,我只是站在一块山石上看着他们在那里准备出战。这些家伙的身上都穿着简陋的盔甲,其实他们的装备相对来说并不是很差。别的部落最多的不过是穿着最原始的皮装而已,用的也不是铁器而是骨器。(那时候到底是不是这样啊,我可是不知道啊,如果和历史有差距的话就实在是报谦了啊。)
这附近全都是森林,所以不大可能产生大规模的战斗。看来有时间得把他们弄出森林啊,只有这样才能有点展啊!现在这里可没有马,人的生活范围也不过是区区百余里罢了。大约八九十里之外有一个平原,那里就是我们这次的战场了。
在森林中不时的可以遇到野果,口感相当地不错了。所以这一路上吃吃停停我们几个人倒也不致于无聊。看起来这次这两个部落可是不死不休的山路面,除了老人、孩子之外其余的全都上了战场,这其中也包括女人。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如果按人来说是利益冲突产生的战争,而按动物的观点来说,就是两个部落争夺生存空间。这种事情是在所难免的,只要是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冲突,更何况是现在这个各种资源都不是十分丰富的年代呢?
我们在森林中走了近一整天的时间才到达目的地,休息了一晚,准备第二天交战。晚上的时候我又将帕达西召了过来,对他说“为了你们今后的胜利,所以我赐给你们我的武器,它是一件神器。你可以叫它神灵的恩赐。”
喜欢血族帝王请大家收藏血族帝王本站更新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