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
“打死这个鳖孙!”
恍惚间,孙云龙听到身边传来一阵叫骂声,很明显是冲着自己。
艰难的睁开眼皮,孙云龙看着眼前的众人瞬间懵逼了。
他并不是躺在医院的病房,而是在一条农村的土路上,没有医院难闻的消毒水味道,而是四周溅起的尘土味道,不住的呛入他的嗓子。
“咳咳~”
孙云龙咳嗽两声,艰难的起了起身,用手遮住口鼻,开口向着身前的众人问道
“你们是谁?为啥骂我?……”
“骂你,老子还要打你,二楞给我继续削孙云龙这个鳖犊子!”
“干他!”
回答孙云龙的是众人的一顿拳打脚踢,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只得抱住脑袋,身体蜷缩,迎接这阵狂风暴雨。
众人踢累了,将孙云龙围在中间,一个穿着老头衫的青年男子蹲了下来
“告诉你孙云龙,今天打你都是轻的,我是温村刘二狗,你也不看看你自己什么货色,一个二流子,空着手也敢来包家提亲,就是小包同意,我们村里人也不会同意,你这个牛粪还想娶我们村花!”
“就你,提亲,你也配!以后要是再敢来温村,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走,回村!”
刘二狗说完,瞪了孙云龙一眼,冲着他吐了口口水,领着十多个温村的青年,浩浩荡荡的回了温村。
路上只留下被打的骨头散架的孙云龙在土地上哀嚎。
过了十多分钟,孙云龙艰难的站起身,望着温村的方向,牙齿咯咯作响。
“刘二狗,我特么认识你么,你是谁啊,老子给医院治疗呢,怎么就来到这个地方,莫名其妙就被打成这个鬼样,你小子,给我等着!此仇不报,我~嘶~疼……”
孙云龙呲着牙,不断的揉着自己被打的地方,缓了一会,转过身,他震惊了。
他眼前只有一条土路,坑坑洼洼,两边全是荒地,只有零零散散的几片畸形的玉米地,已经被砍倒了,还有几条驴车的车辙印,苞米杆子等着被拉回家。
“奶奶的,这是哪里啊,这么穷么?要是回到市区,恐怕只有越野车才行了,眼下就这身造型,要是走,得猴年马月啊!”
这条土路上,除了他空无一物。
孙云龙正在焦急的时候,他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条件反射的攥紧了拳头。
“谁呀?”
“老弟,姨夫喊你回家吃饭呢,怎么滴,今儿个又让那几个小子打了啊,早就跟你说了,咱家啥情况,一穷二白,唯一的家用电器就是手电筒,你拿什么娶人家,空手套白狼,谁家愿意让姑娘嫁过来啊,打你一顿都是轻的,走吧,回家吃饭了。”
孙云龙看着眼前的人,整个人愣住了,这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孙云龙二姨夫家的孩子张志刚,他比孙云龙大,因此被孙云龙叫做大哥。
可是,此时的张志刚不是孙云龙不认识,而是太认识了,这竟然是年轻时候的张志刚,也可以说是几十年前的张志刚。
孙云龙呆若木鸡,张志刚嘴中还在不住哔哔叨叨,但他已然好似听不见了,大脑被眼前的一切所震惊。
前世的记忆,冲击着他的大脑,提亲,被打。
孙云龙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回到了几十年前,那个记忆中已然模糊的八十年代。
那是个清纯、质朴的年代。
不待他多想。
就这样,呆的孙云龙被他堂哥张志刚拽着胳膊,向北窑村的家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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