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肚子饿了吧,自己割肉吃吧!”
“多谢白兄!我就不客气了。”
古风接过匕。
这匕呈新月型,柄上还镶嵌着手指头大的绿色宝石,选型精美,他不由得多看两眼。
他也的确饿极了,黄昏一场恶战,几乎耗尽了他的体力,又昏迷了几个时辰,此间滴水未进,腹中已如雷鸣。
他用匕割下大块狐狸肉,大口咀嚼起来。
“慢慢吃,大漠穷塞,没什么好的东西,但酒肉管够!”
白宇目光温和地看着他,呵呵笑着,将酒囊递给了他,
“来,一口酒一口肉!”
古风接过酒囊,仰脖大大喝了一口,又递回给白宇。
白宇接过也是喝了一大口。
两人相视大笑。
虽然萍水相逢,但两人一见,都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古风吃了几大块肉后,有些饱了。
他忽然问道“白兄,这大沙漠中,是不是狐狸比狼更难猎到?”
白宇点点头,道“的确如此,大漠中的沙狐昼伏夜出,非常地狡猾,一般人很难捉到它的,但是狼却非常多。”
古风奇道“那白兄为何不猎杀狼呢?那岂非更容易些,而且我听人说狼肉鲜美,更赛普通牛羊肉。”
白宇闻言,却面色微微一沉,道“我从不猎杀狼,更不会吃它的肉!”
古风大为奇怪“这是为何?”
“狼都不是凶残冷酷的吗?我常听人说起,狼群经常会强行攻击牧人的牛羊,有时饿极了还会吃人!”
白宇面色严肃“大错特错!相比狡猾的狐狸,狼更值得我钦佩。你可知道狼有些优点甚至更优于常人?”
“愿闻其详。”古风见他语气突然变得极为严肃,心中微微一惊。
“这头一条,就是狼的忠诚更远胜于人!”白宇大声道,
“狼的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至死不渝!如果伴侣死了,它也不会再找任何其他的伴侣了,可不像人会三妻四妾、朝三暮四!”
古风动容道“依白兄如言,这狼的确比一般人更忠诚些。”
白宇面色稍微和了一些,继续道
“世人只知道狼会群居群攻,却不知道狼更具有自我牺牲精神。”
古风睁大眼睛,“哦?此话怎讲?”
白宇慨然道“在捕捉大型猎物如虎豹之类,必须要牺牲自己时,狼就会毫不犹豫献出自己的生命!”
“而常人遇点风吹草动,就会先保护自己,连结夫妻也不例外,中原不是流传一句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说法吗?”
“依白某看来,狼实比常人强太多了!”
古风实是第一次听到如此言论,沉思片刻,点点头“白兄如言甚是有理。”
白宇的脸上露出了微笑,继续道“狼还有第三个优点,也是我最喜欢的特点,你知道是什么吗?”
古风摇摇头。
白宇道“狼敢于挑战远远强于自己的对手,比如虎豹!”